贺雪峰:取消农业税后农村的阶层及其分析
标签: 取消农业税 乡村治理 农村阶层 土地流转 中农 ● 贺雪峰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农民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农村人财物快速流向城市的同时,农村并非只留下老弱病 残,而是农民流出的同时,他们的耕地却留下来,并以极低价格非正规地流转给了仍在农村从事农业的邻里亲友, 这些流入耕地的农户因为有20亩左右的耕地,而可以有甚至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这部分耕种20亩土地的农 户就成为一个新兴的“中农”阶层,正是这个新崛起的“中农”阶层填补了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村人财物外流后的农 村社会真空,并成为维护农村秩序的基本力量。
要害词:乡村治理 农村阶层 土地流转 中农
一、问题意识
2010年国庆到安徽繁昌县调研,正好调研村庄在2008年借国土整治的机会推动了农地流转。调研村共 有约3500亩耕地,其中约3100亩耕地流转到了七个外来经营大户。如斯规模的土地流转,在全国应属常见 。借此土地流转,我们可以思考一些在其他农村调研时未曾重视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农村阶层问题 。
详细地说,调研期间,我们发现,对土地流转最为不满的,是之前通过非正规流转而获得外出亲友土地耕种权 的农户,这些农户的大体特征是,年龄在50―60岁,夫妻均在家种田;2008年耕地大规模流转前,从外出 务工经商邻里亲友手中低价接包耕地从而有约20亩的经营规模;每年有两到三万元收入;一般都盖有楼房,住房 宽阔;自种菜园,喂鸡养猪,池塘里养鱼,因此生活中的自给自足成份很高;因为农业收入不低而家庭生活支出较 少,他们对生活的满意程度相当高;因为耕种20亩土地,他们对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的需要特别强烈,是村庄中 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最热心的参与者;村民组长因此大都由他们担任;村庄纠纷大都由他们调停;村庄中的红白事 ,他们是最积极的参与者;村庄舆论大都由他们主导和维护;他们是村庄传统与文化的守护人;是村庄中最为保守 及稳定的力量;又是中央政策的最动摇支持者;是最讲情理,起码搭便车,最不愿做“钉子户”的人;是乡村干部 最可以信任的村民,也最可以依靠的村民;是党在农村最基本的人民;也是当前农村社会最为基本的骨干力量。在 农村人财物大规模流出背景下,这样一些基本的骨干力量是农村社会仍然保持稳定与秩序的关键。
2008年国土整治以后,调研村推动土地流转,全村90%的耕地以每亩400元流转到外来经营大户,之 前通过转包亲友邻里土地的农户不再可以低价接包土地,因此只能耕种自家的承包地,之前20亩的经营规模降落 到10亩以内。10亩的经营规模太小,无法获得基本的维持体面生活的条件,外出务工又或缺乏条件,或离不开 土地,无法成行。他们又无法出得起每亩400元的租金。他们的兄弟姐妹,甚至父母都愿将承包地租给大户。1 0亩以内的经营规模,使他们也不得不第一次当真地斟酌是否要将土地转包给大户,自己也全家外出务 工。
这样一来,经由土地流转,调研村中,之前作为农村社会秩序根本骨干力量的经营20亩左右耕地的农户就消 逝了,农村社会中多了一些外来的经营大户,村庄的社会分层及其秩序生产方式,或城市管理的社会基础,也就产 生了重大变更。这构成了对农村基层秩序的宏大挑衅。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农夫大批外出务工经商,农村人财物快捷流向城市的同时,农村并非只留下老弱病残,而 是农夫流出的同时,他们的耕地却留下来,并以极廉价格非正规地流转给了仍在农村从事农业的邻里亲友,这些流 入耕地的农户因为有20亩左右的耕地,而可以有甚至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这局部耕种20亩土地的农户就成 为一个新兴的“中农”阶层,恰是这个新突起的“中农”阶层弥补了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村人财物外流后的农村社会 真空,并成为保护农村秩序的基础力气。调研村萍水相逢的领土整治跟土地流转,在无意中毁灭了村庄中的中农阶 层。“中农”阶层的消散,可能导致重大成果。
缘于此,本文拟对取消农业税后农村社会阶层情况进行分析。
二、文献综述
分田到户以来,农村社会发生了家喻户晓的分化,其中之一是阶层的分化。依据陆学艺等人的研讨,改革开放 以来,农村社会出现了八个阶层,分离是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雇工阶层、农村常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 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和农村治理者阶层。[1]应当说,陆学艺的分层尺度是适合当时情况的,但农村社会变化极快,到1990年代,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 ,陆学艺所划分的八个阶层中,乡镇企业管理层随着乡镇企业改制而消失,雇工阶层的分析也不再有 本质意思。[2]
更重要的是,中国农村阶层分化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以个人而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也就是说,是农户而非农民个 体的状况决定了农村的社会分层结构,农民个体状况受制于其家庭状况。以家庭为单位来讨论农民的分层,可以更 容易看清问题。从农户与土地关系方面看,据《全国农村社会经济典范调查数据汇编》(1986―1999)资 料统计显示,1999年,纯农户的比例为40%,I兼农户的比例为37%,II兼农户的比例为16%,纯非 农户的比例为5%,其他为2%。
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民流动进一步加速,大量农民进城,将农地完全转包出去,而不再兼业,从与土地的关系 来讲,完全脱离土地的非农就业进一步增添,农村社会中出现了强有力的脱农离农趋势。
黄宗智根据在苏南调查的教训,提出当前农民“半工半耕”的就业与收入模式[3]。我们的考察发明,农民家庭中广泛呈现年青人外出务工,年迈父母在家务农的通过代际分工来实现劳动力再生产 的家庭经济模式[4]。
侯麟科曾尝试以家庭为单位,应用聚类分析办法剖析农业税改造后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状况,提出当前农村社会 存在七类家庭,分辨是:农村企业家家庭,外出打工(收入较高)家庭,个体工商户家庭,种养大户家庭,外出打 工(收入较低)家庭,传统农业家庭,年老贫苦家庭。[5]侯麟科的划分方式颇有创意,也存在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我们很难从以上划分中找到农村阶层分化的机制及其内 在逻辑,从而无奈促进对农村社会及其变迁的理解。
陈柏峰曾从土地流转角度讨论其对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他以户籍在农村的家庭为基础,通过农民的经济状况 和就业状况,将农民划分为五个阶层:外出经商阶层、半工半农阶层、小农兼业阶层、举家务工阶层、村庄贫弱阶 层。[6]
陈柏峰的研究中,有两点尤其值得关注,一是引入时间变量,指出不同阶层之间存在着转化的可能性,比如他 指出,“半工半农阶层的经济状态需要‘不完全家庭模式’的支持,假如缺少这种支持(例如家里的老人切实无法 再从事耕作),他们既可能变成小农兼业阶层,更可能变成举家务工阶层”。二是提出小农兼业阶层属于“村庄中 的‘中农’阶层”,“这个阶层以从事农业为主,以在县城和镇上务工为兼业,对农村土地有着高度依赖”,“是 村民进行‘体面’竞争和攀比的基本标准,是贫弱农户寻求的目的”。“从三个村的统计数据来看,有46.4% 的农户属于这个阶层”。他还发现,“小农兼业阶层在心态上十分保守”。
陈柏峰研究的主要不足之处在于,他疏忽了农民流动所造成的农户之间土地流转,及由此对农户收入与就业的 影响,即外出务工农户的离土,使得务农农民可能扩大耕作规模,从而成为农业经营收入增长的“中农”这一重大 问题。这偏偏是本文所拟讨论的关键问题,因为随着城市化过程的进一步加快,更多农民离土,部分仍在村务农农 户的土地经营规模就可能进一步扩大,农业收入进一步提高,这部分农民就成为一个尤其值得关注的阶层,他们的 状况和态度将影响农村基本秩序状况。
三、取消农业税后的农村阶层分化
撤消农业税后,因为国度不再向农民纳税,农民土地权利意识强化,凡户籍在农村的农民都力求取得土地承包 权。但因为相称部门户籍在村农户已长期离农,他们不再从事农业经营,他们便将本人的土地流转给仍在村从事农 业出产的农民。
普通情况下,农村土地流转是在亲友邻里范畴内进行的,具备以下四个特色,一是不标准,往往没有正式的流 转协定,二是亲友之间流转,三是低租金甚至无租金,四是无明确期限,可随时收回。以上四个特点,尤其是低租 金特点,使得彻底离土农户越多,在乡务农农户就越有可能扩展耕作规模,进步农业收入份额。
基于此,我们主要依据农户与土地的关系来对取消农业税后的农村阶层作如下划分:
1、脱离土地的农民阶层。
脱离土地农民的核心特征是不再耕作土地。不再耕作土地的原因颇为不同,一是举家进城务工经商,二是自办 企业,三是在乡从事其他非农工作,比如医生、老师、运销等。就全国绝大多数农村情况来看,进城务工经商农民 占脱离土地农民的绝大多数,且会占越来越大的比重。本文中所讨论的离土农民阶层主要是指离土进城务工经商的 农民阶层。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举家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越来越多,他们不再经营土地,而将土地转包出去 。一般情况下,土地转包都是在亲友之间,以不规范(口头协议)、低价和无明确期限的情势进行。
举家进城的农民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城市获得稳定就业与收入条件,从而可以在城市体面生存下来的农 户,其中部分人已经在城市购房。这部分农民是已经稳定离土的农民,他们对土地已不再关心,
dolce & gabbana belt,有土地更好,没有土地也无所谓。
另外一种举家进城农户在城市并未失掉稳定就业与收入条件,更没有能力在城市购房,他们进城是要碰福气, 甚至只是为了趁年轻进城积攒今后回村生活的资本。他们对农村土地就会十分地看重,土地是他们将来的盼望,也 是他们牢靠的退路。
2、半工半农阶层。
半工半农阶层是指家庭收入中,既有务农收入,又有务工收入,家庭成员中,有人务农,有人务工,或以务工 为主,兼业务农。
半工半农阶层中,最为普遍的模式是“男工女耕”和“子工父耕”两种模式。“男工女耕”,即男子外出务工 ,女子在家务农,兼带照料子女和父母。这样的家庭分工模式既可以获得务农收入,又可以有务工收入,农村家庭 的消费又相对较小。这种家庭分工模式比较合适当前中国农民相当多数家庭的状况,具有相当普遍性 。
更为普遍且会越来越普遍的家庭分工则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子工父耕”模式,即年龄较大的父母外出务工 已不再可能,在家务农则是正好。年轻子女不愿在家务农而愿意进城务工见见世面。这样,一个家庭中,年老父母 在乡务农,年轻子女进城务工。通过代际分工,一个家庭就可以同时获得务农和务工的两笔收入。
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家庭分工模式,可以充足施展不同年龄家庭成员的上风,因此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在机械 化快速推进,轻简便农技敏捷推广的背景下,60岁左右的中老年人完全可以适应农业生产的要求,他们甚至是农 村中最精耕细作也最为勤奋的农业生产者,因为从某种意义上,劳动是他们的需要。年轻人则因为可以适应城市二 、三产业所需要的劳动技巧和体能,他们就可以从城市二、三工业的就业中获取收入。
半工半农的中心是以工为主,务农为辅,在这种分工模式下面,农业收入固然并不构成农民家庭收入的主体部 分,却仍然不可或缺,因为正是有了农业收入,农业收入可以解决一个家庭的基本生活费用,而使务工收入可以积 攒下来举行大事。也因此,这样的家庭不会将土地流转出去。又因为只有部分家庭成员务农,这样的家庭一般也不 会流入土地。
值得注意的是,半工半农家庭可能随着年龄的增加,外出务工的年轻人不再年轻,在外务工越来越难,而在家 务农的老年父母已过于年老,在家务农也越来越力不从心,从而出现代际分工的转换,即更年轻的一代成长起来外 出务工,已经年老的进城职员返乡务农。这样一种代际之间的分工转换,对于当前一个阶段的中国古代化,显然是 十分地重要。这个过程中,进城农民可以顺利返乡,返乡后务农经验可以顺利承接,及务农所需基本场所、工具均 在,都是极为重要的。
3、在乡兼业农民阶层
在乡兼业阶层,主要指未分开农村,但主要收入并非来自土地和农业的农民阶层,在这个阶层中,农业和土地 上的收入只是构成了他们的兼业收入。这个阶层相当于农经界所定义的II兼户。
这个阶层的构成比较复杂,诸如乡村企业家、乡村干部、乡村医生、商贩、店主、工匠、手产业者等,这些人 的主要收入来源不是土地,但可能兼营土地,同时,这些人又并不象那些离土进城农民几与土地无关,而往往是依 靠在土天时益之上。
这个阶层对土地的态度比较暗昧,有地也可以,无地也可以,自己种地也可以,将土地流转出去也可以。因为 有较大比重的非农收入,这个阶层对待土地的态度比较宽松。
4、普通农业经营者阶层
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农业收入,既少进城务工经商收入,又少在乡非农收入的农民家庭,可以称为普通农业经营 者阶层。
普通农业经营者阶层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业,因此,土地的重要性不问可知。在中国人多地少的大背景下,农业 劳动者一般都是需要流入土地,以达到一个适度的经营规模,从而可以获得基本的经济收入条件。在一年两季作物 的地区,一户耕种20亩土地,年收入可以达到1万多元,算上农业以外的各种收入,如捞鱼摸虾,节令性帮工, 种植养殖等等收入,一户一年收入可以超过2万元,这样的收入水平就可能高于一般的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农村自 给自足经济也占有一定比重,花费较少,年收入超过2万元,甚至可以生活得相当不错。
若农业经营阶层的耕地只有不足10亩,加上各种非土地收入,年收入在1万元左右,这样的收入水平就仅够 饥寒,“有饭吃、没钱花”,就相对外出务工家庭收入要低得多。这样的家庭就难以真正安心在家务 农,
dolce & gabbana clothing,而随时预备外出务工。
普通农业经营阶层对土地十分敏感。在全国户均耕地不足10亩,农业劳能源相对多余的前提下(按当前农村 实际生产能力,农户户均耕作才能在30―40亩之间。)户均耕地数量对农民的分层和行动抉择存在极其重要的 作有。尤其重要的,当前中国农村,随着大量农民离土,这些离土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仍在乡务农阶层,这种土地流 转数目和特点(如非正式,低租金,无明白期限,亲友邻里)就会对农业经营者阶层的行为发生重大影响。可以说 ,土地流转数量和方法对一般农业经营阶层影响是决议性的。这是须要我们亲密关注的焦点问题。
5、农村贫弱阶层
农村贫弱阶层是指既无劳动力外出务工从而获取务工收入,又只有很少耕地,从而无法获得较多农业收入的农 民家庭。这样的家庭往往是处在家庭生产周期中劳少人多阶段,如子女多但未成年,父母在但已年老,上要顾老下 要顾小的丁壮劳动力不可能外出务工,在家务农却又只有很少的耕地,由此导致家庭经济难题。
若刚好家庭中有人生有大病,或有残疾,情况就会更加蹩脚。
这样,我们就可以主要依据与土地的关联,以户为单位,对农民进行如下分层:
对村治的态度土地流转态度实际土地流转情况比重对土地收入依附程度
离土阶层永远离土不关心积极流出流出5%低
临时离土不关心临时流出流出5%低
半工半农阶层男工女耕关心维持现状不流出不流入10%中等
子工父耕关怀保持现状不流出不流入30%中等
在乡兼业阶层离土不关心积极流出流出5%低
不离土关心维持现状不流出不流入5%中等
普通农业经营阶层规模经营极关心积极流入流入10%高
非规模经营关心积极流入不流出不流入20%高
贫弱阶层家庭周期关心积极流入不流出不流入5%高
病残不关心维持现状不流出不流入5%高
值得注意的是,上表所列各阶层占农户总数的比重,
christian louboutin wedding shoe,在不同地区是很不雷同的,且,以上五种农民阶层之间存在着少量重叠划分,比如“子工父耕”中,父耕的规模 可能超过20亩,而成为普通农业经营阶层中的规模经营农户,不过,一般来讲,我们首先依据家庭收入中务农收 入与务工收入的比重来划分大的阶层构造,即务工收入超过务农收入家庭,我们均划分在“半工半农家庭”中,这 些“半工半农家庭”,尤其是“子工父耕”家庭,父母年龄在50―60岁时,往往具有极强的农业经营能力,从 而偏向于流入土地,形陈规模经营。
从以上倾向土地流出农户的比重来看,离土而流出土地的农户比重只有15%左右,这15%农户的土地全部 或大部流入约占农户总数10%的规模经营农户,则规模经营农户就可以将土地经营面积提高一倍,达到约20亩 的规模,一旦可以达到20亩的规模,而只支付较低租金的话,则这部分农户收入就可以达到相当于外出务工加上 务农收入的量级,这样就可能带来农户行为的重大变化。
四、农民各阶层的分析
下面我们来分别对农民各阶层进行分析,以弄明白不同阶层农民的处境、心态、行为特征和他们对政治和政策 的态度,而后重点讨论这些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1、离土进城农民
离土进城农民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通过考大学、招干、参军等方式将农村户籍转入城市,已在户籍上脱 离农村的人群。因为按《土地承包法》,转为城市户籍后,其土地应交还村社群体,其身份已脱离农民而变身市民 。这当然是一个彻底地脱离农村的特别阶层,这个阶层一般不再划归农民阶层。
不外,因为两种起因,探讨这个已经将户籍转入城市群体的状态有助于我们懂得当前农村形式。一是转户进城 的群体往往与村庄坚持了千头万绪接洽,村庄中的诸多事务都与这个进城群体有关,按罗兴佐的说法,转户进城的 这个群体是村庄管理中的“第三种气力”[7]。二是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的背景下,转户进城群体可能寻找各种理由不退出承包土地,比方以承包未到 期为理由。因为进城了,这个群体不再依附土地收入作为生活起源,但他们不理由谢绝土地收入。他们因此等待有 更长的土地承包期限,有更大的土地权力。若土地私有则是最好不过。
这个群体若依然算作村庄中的力量,则这是一个经济收入最有保障、就业最为稳固的群体,长短农收入比拟多 ,对农业和土地收入无所谓的群体。若这个群体占领土地,他们对土地的态度就是永恒地据有,而毫不乐意将土地 卖掉。他们流转出去土地,但并非为了土地收益。他们占有土地是为了消遣自己进城后永远的“乡愁 ”。[8]
另外一品种型的离土进城农民阶层,则是户籍仍在村庄,但都已不再经营农业,土地都已流转出去的农民阶层 。因为在城市就业和收入条件的差别,这个阶层又可以分为上、下两层。离土进城的上层阶层,在城市有稳定的就 业和收入,甚至已经购房,他们已经是新的城市人,对他们来说,土地收入既不重要,他们也不再筹备返回农村, 因此不再有依靠土地和村庄的盘算。他们对村庄事务不闻不问,对农业运动包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毫无兴致。对一 般农地收益也不关心。
因为有城市收入,农业和土地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可谓微不足道。因此,他们成为农村社会中的利益不相干 者,成为农民一致举动中的消极分子,他们对村庄秩序抱着好也好,不好也无所谓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 度。他们的消极态度使村庄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上达成共鸣的能力进一步降低。更严峻的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 加速,这一部分农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利益与村庄无关,却在村庄仍然占有土地的完全离土进城农民,就越来越 成为村庄秩序的破坏者(消极意义上的)。
离土进城的下层阶层,虽然举家进城了,但在城市缺乏稳定的就业与收入机会,随便一次生意失败,或生病住 院,就可能将所有成本搭进去。年轻时尚因有膂力可用,而可以在城市维持住最低生活水准,一旦年老,其城市生 存更加困难,返乡就成为最后取舍。
从离土进城下层阶层的心态来看,他们空想在城市找到机会以在城市体面生存下来,且在中国疾速城市化的背 景下面,他们往往会有这样的机遇。但是否找到机会的不断定性很大,他们对城市生存艰巨的领会至深。由于进城 的不肯定性太大,危险太高,他们大都乐意留下返乡的退路,因而对乡村土地非常重视,对村落秩序十分在意。尤 其有趣的是,跟着物价连续攀升,城市生活用度上涨,尤其是食物价钱上涨,让他们颇为悼念农村自力更生水平较 高的农村生涯。
进城生存的艰难和机会的不确定性,使这些进城农民的下层阶层在看待土地的立场上十分抵触。若承包土地可 以交易,在正常情况下,他们不会随意就卖掉土地,而是愿将土地留作进城失败后的退路。但他们在城市生存艰难 ,每一次的艰苦都会促使他们起卖掉农村土地以临时改良城市处境的动机。他们因此是最可能卖掉土地却又是最无 力自保的群体。
也是因为这种矛盾和经济实力,他们对村庄事务,包括人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愿介入,因为经济太困难 ,又不敢废弃和不能不参与。他们在城市和在乡村,都表现出左支右绌,左右难堪的窘态。这也表示在他们对政策 要求的矛盾心态与表述上面。
2、半工半农阶层
半工半农阶层,因为有家庭成员进城务工经商,从而可以获取务工经商收入,同时又有成员留守务农,继续获 取农业收入,这样就可以扩大家庭收入,家庭经济条件因此不错。“半工半农”家庭的有趣性在于,正是有农业收 入,及家庭劳动力再生产主要放在农村进行,而农业收入往往可以解决一家温饱及人情支出,从而可以使外出务工 收入作为净收入储蓄下来办大事(建房、子女婚嫁等)。
尤其重要的是,半工半农家庭中,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或白叟,不仅生产粮食,而且种植养殖也颇有收入 ,尤其是可以自给自足。农民生产的果蔬、肉蛋,可能卖不出好价钱,买来却是要花大价格的。因为有进城的对照 ,农民家庭中果蔬、肉蛋自给,就尤其令人爱护。
有务工收入,务农收入多少就不重要。因此,这些半工半农家庭,一般是持续耕种自己的承包地,既不流出, 又没有流入土地的意愿。在新型农技应用上也不甚积极主动,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上也往往是两可的态度。有 积极分子推动,这部分农民家庭就可以深度介入到村庄事务中来,若没有积极分子推动,这部分农户较少有主动参 与村庄生产乃至生活事务中的积极性。
这部分家庭的上层可能因为在城市碰得好运气,而具备了全家进城的基本条件,他们便可能全家进城。不过, 实际情况往往是,一个家庭中,年轻人进城了,而老年父母仍旧在农村务农。老年父母务农,就有务农收入,同时 ,还可以下降家庭供养成本。而且,在家务农的父母往往将务农收入声援在城市艰难生存的年轻子女,从而构成新 的城市克扣乡村的格式。尤其是最近多少年,在处所政府推进下,大量农民进城,在城市购房,但他们并没有真正 具备可以在城体面生存下来的就业与收入条件,因此就通过代际盘剥来从仍旧务农的父母那里获取资 源。[9]
总体来讲,半工半农家庭对土地是重视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基本秩序的维持对他们是有利且十分重要的, 因此,他们是乡村治理中的重要支撑力量和基本大众。同时,又因为农业收入只占家庭收入较小比重,且他们往往 更看重农村在劳动力再生产方面的好处,即农村生活费用低廉的好处,在兼业、生活方面的好处,而不是农业生产 的好处,他们对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不高。
“半工半农”的一个十分意外的利益是,因为有“半农”,这样,在一个家庭中就保持了从事农业生产所需要 的农业场合、工具和技巧的传承,这就使得外出务工的家庭成员,一旦因为春秋较大不再合适在城市务工后,他们 回村很快就可以熟习及习惯务农。这对于中国城市当前很难为一般进城农民家庭供给完全的劳动力再生产支付来讲 ,是极为重要的。一个进城农民家庭,在城市既养老又要抚小,简直是不可能的。因此,一旦年纪大了,回村务农 ,既是一种人生的归属,又是维持家庭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基础。
3、在乡兼业阶层
在乡兼业阶层,主要是指农村中具有必定技能,可以从土地以外获取收入的阶层,这个阶层十分复杂,人数未 几,能量很大。这个阶层包括乡村干部、能工细匠、拖沓机手、企业家、作坊主、贩运者、乡村医生、乡村先生、 乡村商店饭店老板,等等。这个阶层的上层不再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依靠农村来获得经济收入,下层则仍要兼营农 业,以从农业中获取补贴。一般情况下,乡村获利机会并不良多,但在取消农业税以后,国家大量资源向农村转移 ,从而使农村也可以领有部分资源以滋润一个在乡以非农收入为主的阶层出来。这个阶层的重要特点就在于其在乡 ,但收入不以农业和土地为主,之所以不以农业和土地为主,并非他们没有承包地,而是他们可以在农业和土地以 外获取更大收入,因此,他们的收入水平绝对较高。
这个阶层的特点是受教导水平较高,人际关系极广,见多识广。且这个阶层是农村社会中的上层阶层,闲暇较 多,彼此之间关系较好,相互有认同感和共同的价值取向。
这个阶层的上层可能脱离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进程,因此在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方面可 能不够热心。
然而,这个阶层又是农村的引导阶层,是在农村人财物外流的城市化背景下仍然留在农村的最大精英群体,他 们的动向及状况尤其值得关注。
其中需要特殊关注的是,随着大量自上而下资源的下乡,这部分人往往可以最快最早地从下乡资源中获取好处 ,他们甚至可能与地方行政结盟来瓜分自上而下的各种惠农资源[10]。
这个阶层的活动规模一般要超出村民组,而在乡村两级和集市上面。
4、普通农业经营阶层
这个阶层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土地和农业收入,次要收入来源是各种兼业收入,如打短工、捞鱼摸虾、种养殖业 收入等等。这个阶层也可依据其农业收入的多少分为高低两层。就全国重要农业地域的一般情况来看,普通农业经 营阶层的户均耕地不会超过10亩,一般在5至8亩,每人不到2亩。而就这个阶层的上层来讲,他们可能获得邻 里亲友外出后流转的土地,从而可以将耕作规模扩大一倍,到达20亩左右。20亩,种两季,年农业收入可以超 过1.5万元,再加上其余兼业收入,年收入超过2万元并不艰苦。在当前农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有2万元收入 ,这个收入程度就会相称不错,甚至高于外出务工收入。而在当前技术条件下,一对夫妻耕种20亩土地是相当轻 松的事件,真正用于农作的时间不会超越100天。这样,在有收入,同时又可以维持完整的家庭生活,有大量空 闲时光的境况下,这个普通农业经营阶层的上层就会相当地满意。他们对现状的满意,使得他们生活态度颇为守旧 ,对村庄事务颇为关注,是农村中最为积极自动的基本力量。
一般来讲,在取消农业税当前,农民不再累赘税费,而且国家每年有一百多元/亩的各种补助,粮价也是不错,每亩种两季,可以轻松获得上千元收入。而从种粮农户情况来看,产前环节的化肥 、种籽、农药都已高度市场化,从产后环节来讲,粮食等大批农产品,国家也是维护价收购,所以小农户并不因其 规模小而在产前、产后各个环节受到妨碍,他们因此并无在产前、前后环节配合起来的要求与欲望。
小农经营最大的需要来自产中环节,尤其是灌溉环节和机械化功课环节。当前中国农户经营规模太小,无法达 到基本的有效力规模,尤其是在浇灌和机耕方面需要协作。机耕可以通过深入农业产业化服务来解决,但机耕需有 机耕道,不然机械无法下田,农民就只能肩挑人扛。灌溉也需要上下游农户合作和谐,以旱涝保收。灌溉和机耕都 是农业生产中公共事务。
对于耕作面积在20亩左右的普遍农业经营阶层的上层,他们不仅有解决农业基础设施进行合作的积极性,而 且有此能力。对于经营不足10亩的下层农户来讲,他们也有动力,但动力不够大,相对消极,而且 也缺少能力。
在传统上,解决农业生产共共事务的义务大都是村民组长,取消农业税后,村民组长一职在许多地方也被取消 。但农业生产独特事务必需有人露面来主持解决。因此,这些农业经营阶层中的上层便被推荐出来担负村民组长。 在村民组一级,我们可以看到农业经营阶层上层活泼的身影。
耕种20亩土地的农业经营者阶层的上层最好是在本村民组内耕作,否则土地太过疏散,经营效率就会下降。 他们流入土地并非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来流入,而往往是以邻里亲友极低租金流入,这样他们就可以获得大部分土 地耕作的增殖收益。一旦土地租金提高,他们再租入土地的利益就不大,经营土地积极性也就不再高 了。
在个别农村,低房钱流出的土地约占全体土地的15―20%,这样的规模就可能造成一个占农民总数10% 左右的中农阶层,这个中农阶层的情形就会颇为有趣又十分主要。可以说,正是这个阶层形成了农村社会秩序的基 本力量。他们的收入、满足度及对村庄尤其是村民组事务的关心热情,填补了农村人财物流出所留下的农村社会秩 序的真空。
这部分农民对土地制度尤其敏感,对国家惠农政策及其作用机制尤其感同身受。一旦出现安徽繁昌县土地大规 模流转所造成的经营规模缩小,他们就会深受打击。
如何精心维护这样一个阶层而不是崩溃这个阶层,应是当前及未来很长一个时代的政策重点。
5、农村贫弱阶层
农村贫弱阶层的主要原因一是缺少生产材料,尤其是缺少土地,二是缺少劳动力,三是病残。病残以外,一般 农民家庭都可以通过家庭性命周期的转变而在若干年后改变贫弱的运气。
这个贫弱阶层是当前中心农村政策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现政策的重要受惠者。这个阶层因为沾恩国家政策, 虽然贫弱,却对国家政策比较满意。也因其贫弱,他们对乡村秩序生产不甚关注。但要注意,这个阶层是最轻易出 现钉子户和上访户。原因在于可能反正已无什么可再失去。
6、小结
依据以上讨论,我们对当前农村社会各阶层作如下分析的总结:
对村庄人情事变参加积极性对土地的态度对村治的态度主要活动场所政治倾向
脱离土阶层永久离土低不重视消极城市
常设离土低看重消极城市
半工半农阶层男工女耕较高重视一般城乡
青工父耕一般重视一般城乡
在乡兼业阶层离土一般不重视一般乡村、市场
不离土高重视积极乡村、市场
普通农业经营阶层规模经营高很重视积极村民组保守
非范围经营较高很器重踊跃村民组
贫弱阶层家庭周期一般很重视一般村民组保守
病残低很重视一般村民组
咱们大抵能够得到以下四点论断。
1、永久离土阶层处境较好,他们已脱离村庄,对乡村生活不再关心,对土地的态度是最好可以获得完全权利 ,但他们并不是要因此将土地卖掉,而是要将土地作为不动产放在那里;暂时离土即仍然不能确定可以在城市安居 的举家进城户,他们的状况一直地涌现重复,对土地的权利请求比较复杂,土地制度支配错置,可能导致他们进城 失败却又不再可能返乡的窘境,这样的结果就可以逼使这个群体的政治态度逐渐走向激进,
cheap mbt sneakers,他们会归因于正是不利的制度支配而使自己陷入苦难。
2、“半工半农”是中国特点的劳动力再生产轨制部署的成果,“半工半农”阶层拥有极强的弹性应答环境的 能力,堪称“进可攻、退可守”。这个农民阶层使得中国有能力面对任何庞杂的国际海内经济政治局 势。
3、在乡兼业阶层是农村的精英阶层,这个阶层十分敏感,可以最快地感触到国家政策变化所带来的利益,并 因此可以捕捉国家政策收益。最近10多年来,国家政策所开释出来的乡村利益大多数被这个阶层所获取。取消农 业税后国家惠农政策也在滋养这个阶层。这个阶层存在着比较强的离农倾向,并且,这个阶层可能与农民利益造成 抗衡,因为这个阶层越来越不依靠土地劳动的收益,而愿意依靠租金分成。
4、普通农业经营阶层,尤其是其中的上层,构成了农村社会中最稳定和最保守的力量。尤其值得留神的是, 若国家政策切当,这个阶层可以倏地扩大,因为农村越来越多人完整脱离土地。但若国家政策不当,好比推动大规 模土地流转,及因此带来土地租金的市场化,就会极大地减弱这个阶层的力量。国家如何强大这个阶层,不仅是事 关农村稳定,而且是事关食粮保险的重大举动。
5、农村贫弱群体应该得到足够关注,一是他们的处境堪忧,二是在无所失去的情况下,这个群体就可能成为 基层治理中的无序力量。这个贫弱群体也是农村邪教传布的基本干部。
五、简略的结语
当前中国农村已经出现了农民阶层的深刻分化。只有深刻对分化的农民进行研究,理解不同阶层农民的政治、 社会、文明态度,理解中央政策对不同阶层的不同影响,我们才干真正出台好的农村政策,而不至于 顾此失彼。
仍是以安徽繁昌县的例子来说,在村庄推动土地的大规模流转,其效果除了农业生产负面影响以外(农业方面 另文再讨论,有兴趣读者可以参见贺雪峰:“论农业经营的规模”(未刊稿)),对农村社会各阶层的好处及农村 基本秩序,造成了极其深入的影响,就其大略,有以下几点:
1、外来资本的介入及土地大规模流转造成两个后果,一是之前由村民经营的土地大部分流转到大户,二是土 地流转形成了一个新的租金预期。
就租金预期来讲,之前非正规的土地流转是真正进城离土农户不再经营土地,而有将土地流转出去的主动志愿 ,他们流出土地的租金预期很低,因为机会本钱很小。而大规模土地流转,流出土地的数量超过真正需要离土的农 户所违心转让的土地数量,一些原来还想自耕农户要将土地流出,就需要有一个远高于之前土地租金的预期。我们 调研村的土地租金,之前是100元/亩,当初则变成了400元/亩。
2、资本介入,在调研村就造成了一个由七个经营大户所构成的大户经营者,这是之前农村社会所没有的。这 个大农是非村庄的力量,既不会融入村庄,也无法融入村庄。这个资本的力量来农村是要赚钱的,是纯资本赢利的 逻辑,与村庄之前的逻辑和伦理无关。这个力量对村庄整合构成了负面影响。
3、之前仍然耕种土地的“半工半农”家庭,现在将所有土地租出去获得租金,他们又不可能进城,他们因此 成为农村的闲人。从纯经济收入上讲,他们自种和租出土地,差异不是很大,但一旦失去劳动的机会,他们很快就 变得无聊、无力、低沉,损失意义感。更重要的是,因为土地租出去了,以前“半工半农”所可以维系的进行农业 生产的场所、农具、技术传承也就不再有,农业从此中止再无回续可能。
4、之前依靠邻里亲友转入土地从而可以获得中农经营规模的农户发现,自己不再可能低价获得流入土地,甚 至父母兄弟也将土地租给大户。他们面临艰难决议:若继承耕种自己的承包地,耕地太少,无法维持在农村体面生 存,若将土地也租给大户,他们就不得不离土而进城碰运气。无论如何,因为土地正规流转及土地租金的提高,之 前农村中农阶层很快即消失了。这将对农村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由以上四点,就构成了一幅乡村治理及其社会基础快速转换的图景,相对来讲,在当前中国城市绝对不可能为 九亿农民提供体面的城市安居条件的情况下,农村社会因为土地流转而导致农村秩序基础的损坏和农民的散失,将 导致严峻后果。
而安徽繁昌县的大规模土地流转,正是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的结果。这样的政策推动显然是问题多 多。
2010年11月14日于江西上清
[1] 陆学艺:“农民的分化、问题及其对策”,《农业经济问题》1990年第1期。
[2] 龚维斌:“我国农民群体的分化及其走向”,《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转引自万能、原新:“ 1978年以来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回想与反思”,《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4期。
[3] 黄宗智:“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读书》2006年第2期。
[4] 贺雪峰、董磊明:“农民外出务工逻辑与中国城市化途径”,《中国农村察看》,2009年第2期 。
[5] 侯麟科:“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背景下的中国农村社会分层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10年 第1期。
[6] 陈柏峰:“土地流转对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中国农村视察》2009年第4期。
[7] 罗兴佐:“第三种力量”,《浙江学刊》2002年第6期。
[8] 具体讨论可见贺雪峰《地权的逻辑》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9] 见贺雪峰:《乡村社会症结词》,38-42页,山东国民出版社2010年版。
[10] 贺雪峰:“论农村治理内卷化”,《开放时期》201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