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示意图
被拖行的交警
醉酒司机
昨(30)日下午6时,28岁的新交警罗斌在二环路麻石桥路口执勤时,被一辆面包车拖着狂飙50米后, 突然右转冲上人行道,向一面围墙撞去,一名行人受伤……随后,罗斌带伤狂追,终于将一身酒气的肇事司机擒获 。
第一幕
交警正敬礼 被面包车拖行
昨日下午6时,正值交通晚高峰,交警罗斌在二环路麻石桥路口执勤。一辆牌照为川ADK391的蓝色长安 面包车从万年场路口沿二环路临时公交专用道由西向东一路奔来,罗斌立即在路口东侧将该车拦下。“你好,你违 法侵占临时公交专用道,请出示你的……”罗斌站在面包车驾驶室门前,话未说完,敬礼的右手还未放下,耳边响 起一阵猛烈的油门声,“轰轰……”面包车突然启动,罗斌的右手被后视镜挂住。此时,面包车正不断加速,罗斌 被拖行,他下意识伸出左手抓住驾驶门。“停车!快停车!”罗斌对着驾驶员猛喊,但面包车速度越 来越快……
狂飙近50米,前面一公交站台前有两辆公交车正在上下客。罗斌只觉身子向右一甩,面包车径直朝着人行道 冲去。“人行道前有棵大树,我瞟一眼赶紧闭上了眼。”罗斌说,“我当时以为自己完了。”幸好,车子未紧擦着 树而去,而是斜冲上人行道,一头撞上10余米宽的围墙。
第二幕
面包车撞围墙 过路人受伤
“轰”的一声巨响,行人王鹏吓得赶紧闭上眼睛。“太恐怖了!”王鹏说,当时他看着面包车拖着交警撞上了 围墙,一名正经过此地的路人被当场撞倒在地。被撞击那一瞬间,车前挡风玻璃被撞碎,由于巨大反弹力量,正好 砸在罗斌的头部。车被迫撞停,罗斌下意识伸手拉门。此时,司机与他躲起了猫猫,见罗斌在驾驶门方向,他立即 跳到副驾位置,罗斌绕到副驾,他又跳回驾驶位。来回三次后,司机打开车门向街对面跑去。正巧街对面路口是红 灯,车流呈排行状态。
第三幕
百米冲刺狂追 醉司机被擒
罗斌读书时曾是短跑能手,跑百米仅用12秒。此时,满身酒气、身材肥硕的司机已摇摇晃晃跑到对面第二根 车道上。“站到!”正当醉司机想穿过排行在路面上的两辆轿车之间时,罗斌一个箭步冲上,一把抓住他衣服。司 机疯狂地扭动身子,挣脱了,
white diamonds perfume。罗斌猛跨一步,再次抓住他的肩膀,又被挣脱。慌忙中,醉司机撞上停在第四根车道的轿车,顿时没了去路。“ 我一把抓住了他的右手腕。”罗斌说,紧跟而来的男协管员抓住他的左手腕。“醉司机一个劲地说,‘不要抓了, 我不得跑了’。”罗斌说,随后而来的交警将醉司机带回分局调查,罗斌与撞伤的行人一起被120送往成都六医 院抢救。
第四幕
提起“孙伟铭”他连连摆手
晚上8时,记者在交警五分局见到醉司机。他与罗斌同岁,叫何兴勇,资中球溪人。交警的血检报告显示,何 兴勇事发时酒精含量达到120mg/100ms,属深度醉酒。“警官,你拘我嘛,刑拘我嘛,就这么回事!”何兴勇满脸通红情绪激动,冲着交警吼 。当记者问他知不知道“孙伟铭案”时,他眉头紧皱,连连摆手。“就是死嘛,就这么简单!”何兴勇双手举起, 要求交警给他戴上手铐。
半小时后,何兴勇亲友陆续来了。何兴勇要求家人去成都六医院看望伤者。
最新消息>>>
伤者生命垂危 醉司机被拘
据了解,被撞伤的行人是一名20岁的男子,叫余海。昨晚9时,余海的继父许汝彬拿着儿子的病危通知书来 到分局。“目前,余海是颅内出血,身上多处骨折。”许汝彬说。
罗斌身上多处擦伤,多处软组织挫伤,正在医院接受观察治疗。
由于伤者伤情报告还未出炉,何兴勇被警方以醉酒驾车为由,行政拘留15天。
熊征 早报记者丁宁实习生林建平 摄影黄瑶
各方观点>>>
整治改模式 处罚也“连坐”
媒体记者胡军
多年来,对于一项违法行为的打击常常是一阵风,这阵风过去了该违法的还是照旧。好多地方查酒后驾车一般 安排在晚上八九点到十二点左右。但事实上,凌晨一至三时是不少娱乐场所的关门时间,这也是酒后驾车事故高发 时段,建议交警酒后驾车整治应该推迟到三点钟以后,重点整治时间在周五和周六晚上。
防止酒后驾车,不能仅靠交警部门“唱独角戏”,饭店、酒吧等娱乐场所也要尽义务,如设置酒精测试仪器, 提醒开车顾客不沾酒。商家不能只考虑推销酒水而不顾后果。
此外,要扩大处罚的对象,对酒后驾车者,不但要处罚其本人,也应当处罚共同饮酒的人,在民事上要求这些 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在行政上要对这些人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喝酒风盛醉驾难禁
公安民警 汪春洋
酒后驾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制观念的原因,更与社会风气密不可分。一些司机并不情愿饮酒,而是受 社会风气的影响。
社会上流行的酒文化,正对汽车社会的法制观念形成挑战:“能喝半斤喝8两,这样的人要培养;能喝半斤喝 1斤,这样的人最放心。”这些酒文化让司机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喝酒触犯法规,不喝得罪朋友。
请人喝酒,不劝人多喝几杯,别人会认为就是失礼。怕人酒后误事,不去劝酒反而会让人误认为小气。而自己 被劝喝酒,如果不喝,就是不给人面子,不能爽快地喝就是不够义气,在这种传统强势文化压力下,禁止酒后驾车 的法律规定难以落实到位。
对醉驾量刑亟须规范
媒体评论员李龙
孙伟铭案,说有着标本意义也好,说是法律为弱势者撑腰也罢,在法律警示之外,必然有其一定的社会意义。 特别是在汽车已普遍走入家庭之际,醉驾肇事已是越来越多,如何从根本上减少醉驾的发生,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 ,在孙案的重判背后,也凸显出现有法律对醉驾量刑上的混乱。
对醉驾杀人量刑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裁量标准不统一,导致了判决的五花八门。这不能不说是现行法律的缺憾 。寄望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弥补这个缺憾,恐怕并不是良方,因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样弹性过大。
因而,有必要对现行的醉驾相关法律加以完善,对醉驾行为加重处罚,让“醉驾罪”适应性更强。从这个意义 上来说,有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修改《刑法》,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并非毫无道理。美 国对造成生命伤害的酒后驾驶员可以二级谋杀罪起诉,我们也该对醉驾杀人有相应的“醉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