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同平章事初用于唐太宗时。自高宗永淳元年(公元682年)始,实际担任宰相 者,或加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名义。亦省称同平章事。中书、门下二省本为政务中枢,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与中 书、门下协商处理政务之意。宋初,犹沿用为宰相官衔,至元丰改制时废。南宋初恢复,乾道时再废。五代时期,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是宰相,但那时枢密使权重,“同平章事”的实权被剥夺。宋朝初年,宰相的官衔沿用唐 制,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为同平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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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平章事历史沿革五代时期宋朝相关资料越南古代官制 同平章事历史沿革 宋代节度使加同平章事者,仅为虚衔,非实职。《新唐书・百官志一》:“太宗尝为尚书令 ,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门下省长官)、中书令(中书省长官)号为宰相,其品位 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 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永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 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宋史・职官志一》:“宋承唐制,以同 平章事为真相之任,无常员;有二人,则分日知印。以丞、郎以上至三师为之。”又《张浚传》:“绍兴五年,除 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金代的尚书省和元代的中书省、尚书省均置平章事,位在两省丞 相下。 唐初,以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综理政务。中书、门下二省地处宫内,尤为机要,故常联称。三省长官(中 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并为宰相。宰相议事的政事堂初设于门下省,
ghd flat iron,后移至中书省。唐初,除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外,皇帝又指令其他官员参预朝政机密。其本官阶品较低者,则用 “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周时改称为“同凤阁鸾台三品”或“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的头 衔,亦为宰相。“同三品”是因为中书令、侍中是中书、门下正三品官,加此衔以示其与中书令、侍中享有同等权 力及待遇。贞观十七年(643),李绩为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是此号第一次出现。其后,以此衔为参政标 志,虽本官品级高于三品者也要加此衔才得为宰相。“平章”意为评议辨别,引申为断决处理。受此衔者,即有在 中书门下处理政事的职责。史载贞观四年,戴胄以民部尚书同平章国计;八年,
ghd precious,左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令其病稍痊愈,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政事。这都是此衔出现的早期记录。至高宗永 淳元年(682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成为四品以下知政事者的头衔,其位在“同三品”之下。 “同三品”及“同平章事”都属差遣性质,本身并无品秩,任此职者必另兼职事官街。凡五品以上职事官经过 皇帝授权即可充任,不受资历限制,这便于皇帝从中级官吏中选拔亲信以分相权。“同三品”一衔,高宗、武后、 中宗时期使用最多,玄宗时已逐渐减少。肃宗至德二载(757年)李麟为同中书门下三品是此衔最后一次授任。 “同平章事”则自永淳以后逐渐增多,至肃宗乾元元年(758)以后,成为以他官知政事者的唯一头衔。而原为 当然宰相的三省长官之中,尚书仆射的相权自贞观末年即已开始削弱,到唐玄宗时,已完全被排除于宰相行列之外 。中书令、侍中在安史之乱以后,经常用来加授给元勋、上将,也逐渐变成虚衔。于是唐代后期及五代,“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才是真宰相。此外,以节度使等而兼中书令、侍中或同平章事的也是虚衔,被称为使相。“同平章事 ”虽通常自五品以上官员中选拔,但拔充此职时,多转为中书侍郎或门下侍郎,这是因为中书、门下两者始终是政 府枢要机构之故。五代时期 北宋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主政事,知枢密院事(或枢密使)主兵,称为“二府”或 “两地”。神宗元丰五年(1082)改革官制,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宰相。以后,除南宋 孝宗时期外,不再置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金代的尚书省和元代的中书省、尚书省均置平章事,位在两省丞相下。宋 朝 宋太祖为了削弱相权,旨令同平章事只管行政,其衙门中书门下称为政事堂。 北宋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主 政事,知枢密院事(或枢密使)主兵,称为“二府”或“两地”。度支、盐铁、户部三司掌财务;尚书、门下两省 在宋朝已式微,宰相的权力较唐朝稍小。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改革官制,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 中书侍郎为宰相。终南宋一朝,除宋孝宗时期外,不再设置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平章事一职,就此结束。相关资 料 “同中书门下三品”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异同,孙亚平越南古代官制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越南语 :đồng trung thư môn hạ bình chương sự),简称同平章事( Đồng bình chương sự),越南古代官制,与中国同。 交趾本是中国领土。秦时,秦始皇派军队征服百越,越南置于象郡(越南语:Tượng quận)辖下,自此,越南置于中国封建王朝统治长达十多个世纪。越南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思想观念 、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等都受到中国的深刻影响。 公元905年,静海军节度使(Tĩnh Hải quân Tiết độ sứ)独孤损被贬职,流放到海南岛。与此同时,中国境内藩镇割据,政局混乱,安南土著豪族曲承裕则凭着他“ 宽和爱人”的性格及地方豪族身份,受到当地人支持,自称静海节度使治理安南。唐朝朝廷被迫承认既成事实,公 元906年正月曲承裕获唐朝认可其官职,并加封同平章事( Đồng bình chương sự),虽然名义上还是唐朝的官员,实际上曲承裕已建立起自主的政权。 造成了交趾的割据倾向越来越明显。 939年吴权称王,从而交趾(Giao Chỉ )脱离中国统治,越南最终自立为国。 越南独立后,更是大量引进中国的先进政治制度。公元1007年(宋景德四年)黎庄宗(Lê Trang Tông)黎龙铤在政治机构上推行“定文武官制,一遵于宋”,在中央到地方实行大宋中央君主集 权制度,并继承父志将专制君主制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越南胡朝皇帝胡季�在陈朝时就担任要职,陈朝绍庆二年(1371年)农历五月,
GHD IV Dark Styler,朝廷委任季�为枢密院大使。在陈朝昌符四年(1380年)农历五月,季�因击退占人之功,得以“专领元戎 ,行海西都统制”。陈朝昌符十一年(1387年)农历三月,上皇命季�同平章事( Đồng bình chương sự),赐剑一把、旗一只,还题字“文武全才,君臣同德”,表示毫不怀疑胡季�的才能与忠诚。还向胡季�提 到:“平章亲族,国家事务,一以委之……胡季�由此实际掌握了陈朝大权。 公元1409年,陈朝后裔陈季扩在支罗县(在今越南河静省)被拥立为帝(史称重光帝Trù ng Quang Đế),封阮帅为太傅(thái phó),阮景异为太保(thái Bảo),邓容为同平章事(Đồng bình chương sự),阮章为司马。[1] 词条图册更多图册 参考资料 1
《大越史记全书》(越南语:Đại Việt sử ký toàn th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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