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6日晚,广州越秀警方抓获林贝欣,并于17日通知了义乌警方。
据调查,2007年8月,林贝欣的背包曾在广州打工商铺内被盗,内有身份证等物(当时未报 警)。
本月18日,林贝欣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陆丰市公安局瀛北派出所出具证明称,林贝欣曾于2007年9月9日 在该派出所报称身份证在广州遗失,并补办了身份证。2008年9月11日,义乌警方破获该起盗窃团伙案件时 ,林贝欣应该是在广东工作,在义乌登记使用林贝欣身份证的不是其本人。
义乌警方通告称,对此事件已向林贝欣本人及其家人道歉,并删除了通缉她的信息。义乌警方表示,将继续加 大办案力度,查明盗用林贝欣身份证的在逃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将总结吸取此事件 的深刻教训,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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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身份证被冒用,失主无须担责
身份证丢失后被人捡到冒用,自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今年3月底,公安部曾对此明确答复: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民在使用身份证证 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 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
事件也令林贝欣的家人倍感受伤。“奶奶和我妈丢下自尊,下跪来求警察帮我们申冤,可他们无动于衷。不让 我们见面,也不让打电话,甚至送几件换洗衣物都不行。我们以后还能相信谁?”二姐林龙腾说。
谈起以后的打算,林贝欣说,暂时不会上班,“怕同事们不理解。我感觉自己很丢脸。”一旁的朋友赶忙开导 ,“该感觉丢脸的不是你,而是那些办错案的人”。
有人建议林贝欣提起国家赔偿,但家人却感到为难,“我们家里生活困难,一群打工妹哪里有钱请律师。赔偿 的事情先放一放,先让心情平静一下再说”。
评头品足
主持人:孙朝方 林世宁
林贝欣被错拘一事,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
网友“天理”:竟凭一个失效的身份证就把一个公民当成通缉犯,为什么就不能到户籍地调查一 下来龙去脉?
金羊网友:有罪推定,即先推定你有罪,将你抓起来,然后才排除你的犯罪嫌疑。这种办案手段 令人胆寒!
网友“yang0123”:我的身份证几年前也掉过,不知道会不会有事,好担心。
浙江金华网友:有一天,你也可能会是下一个林贝欣,这不是玩笑!
金羊网友严承章:还算好,
Tod's Men's Shoes,(错拘)12天不算多,比起赵作海要幸运多了。
金羊网友:被错抓,得讨说法。不管原因有多复杂,警方首先要对抓错的事负责,并作出赔偿、 补偿。
主持人点评
没有媒体报道会是什么结果?一位网友,给义乌警方和公众提了个难题。
林贝欣的遭遇,给人两点警示:其一,千万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因为实践证明,即使你报失 了,
tods outlet,也可能照抓不误;其二,没有什么比公权力游走在法律边缘,更叫人忧心了。国家赔偿标准是一天100元,抓 错了,国家赔得起,你要告警察,就要付律师费,你折腾得起吗?
义乌警方开了两个糟糕的“先例”:“贼”说谁是“匪首”,警察就抓谁,似乎“很乖很听话”;错拘12天 才发现不对头,是否“很懒很惰政”?看看林家那些悲痛欲绝的女人,谁该为这些小人物在这场“无妄之灾”中失 去的一切负责?
倘若“抓错”可以轻轻松松被原谅,
tods men,那么,以后再出几个“林匪首”,可能不足为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