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 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用意,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 工作条件等等。
目录
工会简史工会意义主要内容关于工会的活动准则关于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关于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关于 工会专职干部的设置和对工会干部的保护关于工会与企业平等协商关于工会经费关于法律责任主要职责相关问题中 国大陆地区的工会历史上著名的工会相关法规总 则工会组织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工会组织工会的经费和财产法律责任附 则国际工会组织相关内容 工会简史 工会组织的产生源于工业革命,当时越来越多的农夫分开赖以为生的农业涌入城市,为城市的工厂雇 主打
工会成员参与2007年台北的劳动节活动
工,但工资低廉且工作环境极为恶劣,在这种环境下,单个的被雇佣者无能为力凑合强有力的雇主,从而诱发工潮 的产生,导致工会组织的诞生。1900年代美国琼斯夫人所领导的工会运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 工会在良多国家,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属于非法组织,当局对成立非法组织工会处以严刑,甚至有的处以逝世 刑,只管如斯,仍是存在各种工会,并逐渐获得政治权力,从而导致工会组织的合法化,也催生了各国劳工法或工 会法的诞生。 随着20世纪后期新自由主义的崛起,各已发展国家的工会势力都有所衰减。在美国,1950年代约有三分 之一的工人参加工会,而2003年时仅剩13%;一些高挪动性的产业(如制作业)在面临工会运动时,往往以 迁厂作为要胁。此外,美国工人组成工会须向全国劳动关系局连署,并在监督下进行选举;但在连署后至投票前这 段时间,资方可以采取各种手段应付尚无谈判权的劳工。工会意义 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任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在中国顺利跨入新世纪,中国政治、经 济和社会状况都发生了伟大的、深入的变化,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颁布的。新《工会法》 适应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充散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对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工会法》按照宪法的基本原则,坚持了党的基 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了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具有赫然的社 会主义特色和时代特色。新《工会法》对于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 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事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新《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 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些都进一步 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进一步保障了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 工的积极性。 新《工会法》明白规定,工会负有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 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动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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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加企业事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视,进步职工思惟政治素质和文明技巧素质等等职责。这些规定有助于调动 和掩护职工大众的踊跃性,通过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出产力,推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提高,建设有中国特 色的社会主义。 新《工会法》贯串工会组织参加改革开放的基本精力,规定了工会组织在改革开放听位置、作用和职责,为工 会进一步支撑改革,组织和发动职工投身改革供给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殊是对工会组织在改革跟搞好大中型企业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这一波及职工详细利益的改造进程中,自动考察研讨,反应职工的看法和请求,帮助党和政府 开展各项工作,处理、和谐好各方面利益关联,确保改革的胜利,存在非常主要的意思。 新《工会法》以根本法的形式,体系规定了工会的各项权力,包含结社的权利,参政议玫的权利,民主治理、 民主监督的权利等等,规定了这些权利实现的道路及情势,使工人阶层各项权利的实现有了坚实的基本和法律保障 ,使社会主义民主有了更丰盛、更空虚的内容,使得以《宪法》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建设进一步完美和健 全。 新《工会法》使工会工作在风波变幻的国际工运局势下,坚持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人活动有了准确的方向和保 障。新《工会法》的规定,在工会性质上坚持了阶级性与干部性的统一;在工会义务上,突出了维护职能,强调了 维护、建设、介入、教导四项职能的统一;在工会活动准则上,坚持了党的同一引导与工会独破自主发展工作的统 一;在组织原则上,坚持了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与统一;在处置工会与政府关系及工会与 企事业行政方面关系上,强调根本利益一致,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维护企事业单位正当好处与维护职工具体利 益的统一。新《工会法》体现了具备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运动与工会工作的基本特点。 新《工会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工会自笛建设,推动工会本身改革,发挥工会组织在国度政治、经济和社会生 涯中的作用。新《工会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工会工作的实际结果,丰硕了工会工作的内容,赋予了工会组织普遍 的权利和重大职责,为工会组织在法制轨道上推。[1]重要内容 1998年12月,九届人大常委会将《工 会法》的修正工作列入立法计划。1999年初,组成了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牵头,全国人大内司委和全国总工会加 入的修改小组,历时二年零10个多月。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修改<中华国民共和 国工会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议》对《工会法》的修改共有44条,据此修正后从新颁布的《 工会法》,旨在适应新的情势,总硬朗践教训,对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企业职工和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的保护、工 会经费的收缴以及对侵略工汇合法权益行动的制裁作出一些弥补性的规定,核心是忽然和强化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 益的职能。其修改《工会法》的主要内容如下:关于工会的活动准则 现行工会法第四条划定:“工会必须遵守 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基本的活动准则,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这里规定的工会“以宪法为根本的 运动准则”,指的是工会活动要遵守宪法规定的基本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央,保持四项基础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这是工会必需坚持的最重要的根本的活动准则,修改案草案进一步详细规定:“工会必须遵照和维护宪法,以宪 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央,坚持社会主义途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维邓小平实践,
jimmy choo wedges,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关于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为了凸起和强 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新《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 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保护 职工的合法权利。”以保障工会组织切实施展作用,维护、调动宽大职工的积极性。 当前一些企业疏忽职工的劳动前提与保险,随便延伸劳动时光、剥削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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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保护,甚至制约职工人身自由,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以至引发恶性安全事变和职 工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对此,工会有责任及时反映情况,并代表职工与企业方面就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问 题进行交涉,使企业予以改正,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改革发展稳固的大局。因此,新《工会法》规定:“企 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 、事业单位采用措施予以纠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回答;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 的,工会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一)克扣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件的;(三)随 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峻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增加这些 规定,有利于工会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加强工会组织的凝集力,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关于新建企业 组建工会 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保障工会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新建企业组建 工会工作,是工会的一项基础性任务。为了保证组建工会的顺利进行,新《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 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可以独自建立基层工会常委会,也可以由两 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针对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存 在阻力、进展迟缓、笼罩偏低的状态,新《工会法》增加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通过上级工会的指导和帮助,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对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工会和阻挠 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行为,新《工会法》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立工会组织的程序是: 1、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讲演。在报告中应阐明以下多少项内容: (1)本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成立时间、性质、职工人数、注册资本、流动资本、生产经营名目、党政 领导人的装备等); (2)群众对于组建工作的志愿;召开由本单位各种档次的职工群众参加的关于工会专职干部的设置和对工会 干部的保护 1992年工会法没有规定工会专职干部的编制问题。国有企业中的工会干部属于国家干部,基本 是专职的。跟着现代企业轨制的建立和完善,精简脱产人员,特别是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敏捷发展,情况发生了很大 的变更。要求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一律设置专职的工会干部比较艰苦,另一方面,企业、事业单位中又需要坚持必 定数目的工会骨干分子,使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精神从事工会工作。为此,新《工会法》对此作了较为机动的规定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可以设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断定 。”这样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工会干部,根据须要,可以是专职,也可以是兼职,比拟适应各 种不同情形。 基层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往往与企业行政方面发生抵触,有些人还受到打击报复。如以各种理由解除为职 工维权的基层工会干部的劳动合同,或者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者下降其工资待遇,还有的在工会干部劳动合同到期 后以种种借口不续签合同。在保障工会维护职工利益的同时,也急切需要保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因此,新《工 会法》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动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 经会员大会全领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 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称于其任职期限;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 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满。任职期间除个人严重差错外,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工会与企业平等协商 1994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劳动法。劳动法实施后,工会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鼎力推动集体合同的工作,通过工 会与企业签订群体合同,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取得了明显的后果。从近年来的实践看,在企业中,尤 其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通过平等协商签署集体合同,有利于工会发挥维权职能,建立和维 护协调的劳动关系。进行平等协商应主要缭绕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如工资待遇、福利、工作与休息时间、劳动安全 卫生等事项进行,并签订集体合同。因此,新《工会法》规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 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施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 同。集体合同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关于工会经费 1992年工会法规定,建立工 会组织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本单位工会拨交经费; 树立工会组织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外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本企业工会拨交经费。这笔经费是在企业所 有税税前列支的。工会收缴的经用度于开展各项工会活动,其中百分之六十留在企业工会,百分之四十上缴上级工 会调解使用。当初碰到的问题是,工会经费收缴相称困难,尤其长短公有制企业,拖欠、拒缴工会会费的景象重大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新《工会法》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以及事业单位、机关按照统一规定的尺度拨缴会费,并 规定了执行程序:“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经费。 ”“企业、事业单位迁延或者拒不拨交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能够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 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迫执行。”关于法律责任 1992年工会法对某些企业拒不组建工 会、不按规定拨缴会费、侵犯工会或者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等行为应当承当什么责任,由哪些部分按照何种程序加以 追究,不具体的规定。从前在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制度下,个别不发生这些问题,企业所有制构造多样化当前,这些 问题逐步增多,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对贯彻实行工会法,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是必要的。因此,新《工会法 》增加了法律义务一间。主要内容是: 第一,对工会合法权益受侵犯的法律规定:“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予以 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并抵偿损失。” 第二,对依法行使职权的工会干部打击报复的行为,增另处分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 理由调动工作岗位和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还原工作;造成丧失的,给予赔偿。对依法履 行职责的工会工作职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损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形成犯罪的,由 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提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处收入二倍的赔偿。” 第三,对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被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妨碍工会依法行使职权,增加处罚规定:“职工因参加工会 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或者责令给予自己年收入二倍的赔偿”,“违反 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 其他形式行使民主权利的;(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三)妨碍工会参加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 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第四,对阻挠工会或者职工依法组建或者参加工会,增添处罚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 会帮助、指点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处理;以暴力、威逼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成果,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主要职责 中国工会是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职工强迫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 党接洽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全国总工会是各地方 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总工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要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 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肯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定。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韧不拔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附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实行维护职 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skytop 2 supra,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欲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 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 ;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 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工 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讨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 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国务院做好全国劳模的推举、评比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奖状获得者的评比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订工会组织创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 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调和工作。 (八)负责工会国际联系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 交换工作。 (九)承担党中心、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相干问题 1930年代出生的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UAW )是美国最大工会,不仅人多势壮,而且有政治和经济权势,UAW拥有9亿美元的罢工基金,可能承担得起一场 连续两个多月的罢工,一旦集体罢工,全部工厂将陷入瘫痪。例如1998年所产生的通用汽车工人罢工,仅旗下 两个零部件厂罢工54天就带来22亿美金的损失。2007年9月24日,通用汽车旗下7.3万员工动员全国 性罢工,结果通用汽车不得不签订昂贵的劳资协定,包括建立医保信托基金、保证在美国投资等。因而美国汽车工 人每个小时值55美元(含福利制度),比在美国南部设厂的日本汽车企业高出25美元,生产著同样车型的中国 工人则仅为每小时1.5美元。巨额的福利待遇,例如全额支付的医疗费用、法律征询、对子女的照料、退休金、 假期、教育补贴以及失业保障金等加剧了美国汽车产业的消退。《纽约时报》记者米什莱恩‧梅纳德在《底特律的 败落》一书称“无形中使每辆车的本钱增长了1200美元”。 2008年底美国国会参议院否决了总额为140亿美元的汽车业救济计划。起因在于共和党人坚持要求三大汽车 公司在2009年就将员工工资降低,而汽车工会却规划在2011年才下调工资。 早期的美国工会,只是一些地方行业工会,带有强烈的封建领地性质。随着时期的迁徙,工会开端进行全国性 的串连,美国最大的工会同盟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联合会(AFL-CIO)合并时有1600万个会员。美国纪者罗伯特.费奇(Robert Fitch)出版的《出售团结:腐朽如何毁害了劳工运动,减弱了美国的前途》一书中,批驳了美国工会存在的 问题,书中指斥工会体系自身有三大症状:腐烂、决裂、孱弱,“美国的两万多绝对独立的地方工会,犹如封建领 主一样。工会大多有本人的垄断地盘,在自己的地盘里有与资方的独家谈判权,向在地盘里的工人们征收会费。工 会领导掌控了‘工会就业’机会的调配,得到就业机会的工人与工会领导构成包庇关系,工人视领导为恩人,虔诚 于这些领导。这些工会更像半独立的封建领地,而不像是为劳动人民的独特利益而奋斗的劳工组织。”。本日美国 工会存在着大批的黑帮浸透,芝加哥的黑帮掌控了“劳联”。1957年美国顶级黑帮人物在纽约州碰头,56人 中有22人是工会领导。中国大海洋区的工会 目前,中国大陆地区有着大量的工会组织,但广泛认为已经有名 无实,工会已经成为企业内部的一个组织部门,并由组织高层进行工会人事任命,已经没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和举动 。大多只是在某些节日进行象征性的小福利发放及娱乐活动组织。历史上有名的工会 京汉铁路总 工会 波兰团结工会 德意志劳动者战线(1933~1945) 全国产业总工会(台湾,2000.5.1~)相关法规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 依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责任,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 古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被迫联合的工人阶级的人民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起源的膂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 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奉、教育水平,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 度。 第四条 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 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 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牾。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门路和 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 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议、民主管理 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怀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难题,全心全意为职 工服务。 第七条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尽力实现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一直提高思想道德 、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幻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步队。 第八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同等、相互尊敬、互不干预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爱 协作关系。工会组织 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发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支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 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收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 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 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 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统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 同意。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 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持续保存,具体管理措施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十三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 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处所总工会、产业工会拥有社会集团法人资历。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获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 届任期五年。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按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 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常设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 会和上一级工会的赞成。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 部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主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 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
jordan shoes official site,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然而,任职期间个人严峻错误或者到达法定退休年纪的除外。工会的权利和 任务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余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 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 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 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辅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占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 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supra footwear,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罚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当时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 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诉工会。 职工以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该给予支 持和赞助。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 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 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矫正的,工会可以恳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别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革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当真处理,并将处理成果 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功课,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显明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迫害 ,有权提出解决的提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明危及职工性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倡议组织职工 撤退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 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 协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伤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 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 究,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 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 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回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停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认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条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平安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 第三十一条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立场对待劳动,爱惜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 工开展群众性的公道化建议、技术改革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娱乐 、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榜样和进步生产(工作)者的评比、表扬、培育和 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亲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心见 。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公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打算,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 的政策、措施时,应当接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恰当方法,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 安排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办法,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 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履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 决策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 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 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 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探讨有关工资、福利 、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 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批准。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 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嘉奖、补助,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 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候遇。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 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 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贴;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方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 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估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呈文,接 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应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合 等物资条件。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附属关系不得随意转变。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同看待。法律责任 第四 十九条 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拦上级工会帮助、领导职工 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要 挟等手腕阻挠造成严重效果,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恢复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凌辱、毁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coach outlet online;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 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害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合法理由谢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第五十四条 违背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犯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侵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 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免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附 则 第五十六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同时废除。国际工会组织 世界劳工结合会:世界劳联成立于1921年,总部设在布鲁塞尔。其宗旨是反对旨 在把人当成一个工具使用的任何经济制度,全世界人民都有权公正享受全体土地资源和一切人们生产活动的成果, 反对任何新老殖民制度,反对任何帝国主义或一国人民抽剥另一国人民,一个集团或阶级克扣另一个团体或阶级的 盘剥形式等。该组织下设运输工人、农业和食品工人、产业工人等9个国际产业工会联合会,并设有亚洲劳工兄弟 会、拉美工人中央工会和非洲工人民主工会组织等地区性组织,目前在102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约2000万名会 员。 世界工会联合会:世界工联于1945年10月在巴黎正式成立。中、苏、英、法、美以及亚、非、拉的一些 工会组织都参加了它的创立活动。总部设在捷克首都布拉格。1994年,世界工联确定的主旨是:致力于争取工 人的解放,反对所有形式的盘剥,争取失掉并保障全体劳动者的生活和劳动条件;争夺在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 方面反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统治和扩大主义,革除种族主义及其各种表示,争取建立新的和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 等。其主要组织机构包括代表大会、理事会、主席理事会、书记处等。截至1997年4月,该组织共占有127 个国家和地区的1.35亿名会员。 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自在工联于1949年12月在英国伦敦成立,是一个右翼国际性工会组织,总部设在 布鲁塞尔。其宗旨是维护和发展一个世界性的和区域性的,由自由、民主的工会组成的强有力的国际组织。截至2 000年2月,该组织在145个国家和地域领有215个会员组织,会员人数达1.25亿。 美国的工会组织:美国有两大全国性的工会组织,分辨是劳联产联(全称为美国劳工联合会与产业工会联合会 )和变则赢(Change to Win),在代表工人利益,与资方和政府会谈方面,有着宏大的影响力。相关内容 “2010’经济寰球化 与工会”国际论坛第一次圆桌专题会议在京举办。 此次圆桌会议的主题是危机与劳动世界。国际劳工组织副总干事迪奥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 加纳大学学者丹索环绕这一主题作了专题发言。 国际劳工组织副总干事迪奥普在发言中指出,国际劳工组织应对危机的措檀越要着眼于增进体面劳动。体面劳 动的理念可以归为思想策略目的,即房钱和实施涉及劳动基本权利的标准和原则;增加女性和男性取得体面就业和 收入的机遇;扩展全民社会保障的范畴提高效力;增强三方协商和社会对话。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听事学院院长曾湘泉的发言主要围绕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的影响,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就业 的影响及对策,和后危机时代的瞻望等内容开展的。曾湘泉说,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催生了诸多劳动关系研究领域的 新课题,例如如何评估金融危机对劳能源市场的阶段性影响,在全球化的市场环境中如何发挥各国就业政策的协同 性等,这就需要咱们深入对劳动问题的研究,鼎力器重劳动迷信范畴的人才造就和队伍建设,亲密国际学术配合, 加强多方的交流与对话。 加纳大学学者丹索的发言的主要内容是非洲在国际金融危机会到的困难以及应答的对策。他说,非洲本身就面 临着食物和能源危机,而这次的国际金融危机对非洲而言堪称雪上加霜,因此加强政府干涉成为事不宜迟。同时, 不能疏忽社会伙伴的作用,社会搭档也要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政策制定和实施,领导经济走出危机。 在三位发言人停止发言后,各国代表就发言内容进行了发问和讨论。 乔传秀、徐振寰、张鸣起、倪健民、张世平、王瑞生、李世明、喻红秋等全总领导出席了今天的圆桌专题会议 。 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为来自国际和区域工会组织、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的78个国家、118个工会 组织的150多名本国及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工会领导人。 词条图册更多图册 扩大浏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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