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有一些网友对该“新闻”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列举了两个关键点,以证明是网友恶搞帖且有所影射 ,如文中提到的“2月31日”实际上是没有这一天的,而且河南洛阳市也没有一个“洛尤区”,影射的是此前媒 体报道的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的一个案子。
原帖部分摘录:2009年2月31日22时,洛尤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 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而宋丽不主动配合 强奸,
传奇世界私服,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
昨日,洛阳市洛尤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 8.8万元。
其中还有一段比较雷同的是“法院认为,被告人曹天应当预见到向高速行驶的二轮助力车驾驶人施加外力可能 造成车翻人伤的结果,可曹天为追赶小偷、取回被盗物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小偷死亡,其行为应构成过失 致人死亡罪。”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尤区检察院向洛尤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认 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 构成故意伤害罪。
打开这篇题为《男子为追赶小偷致其死亡获缓刑》的新闻可以发现,行文风格及大部分文字都如出一辙,有所 更改的仅仅是一些微小的细节,讲述的是“河南洛阳市一男子见义勇为,
初中生直呼老师姓名起纠纷 用拖把棍打伤老师,在追赶小偷时,导致对方翻车倒地死亡。23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男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 三年,并赔偿被害人范某家属经济损失2.5万元,
魔域私服。”
3月29日下午,河南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及中国法院网、洛阳网、余慈生活 网等上发布一份联合声明,称经核实后,广大网民朋友关注的“宋某不配合强奸致死案”并不存在,
女儿患肾炎父母争相捐肾 治疗费用仍未凑足,两院从未受理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细节,是对两院名誉的恶意诋毁和诽谤,并据此已 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而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 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 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伤,能及时的抢救过来。
发酵:遭疯转后被当成了真新闻
这些假新闻往往冠以真新闻惯有的行文套路,而除了通过这一点迷惑受众外,更重要的是其反映了公众仇官、 仇富的焦虑心态,影射社会上出现的怪现象,
传奇世界私服,比如专家建议炸掉故宫这个假新闻,实际上就有影射专家泛滥、不良地产商唯利是图的嘴脸,
青年路遇抢劫女友歹徒将对方捅死获刑魔域私服,而北大学生捅死贪官,则是反映了人们对贪官仇恨的情绪,而回归到“不配合强奸致死案”上则反映了人们对司 法不能公正体现的质疑。
一条假新闻为何能在网络上形成这么大的气候?媒体资深评论员田德政对此发表评论说这并非偶然,以前也曾 发生过类似的恶搞帖被当成真新闻在传播的,比如2005年5月初出现的一篇恶搞帖《阻碍北京开发建设,专家 建议炸掉故宫》,经历两年多的网上热传后被媒体当成真新闻发布;再到去年年底出现的《北大学生创业受贪官刁 难,一刀捅死贪官》被当成真新闻在网上疯传,其实是如出一辙。
3月27日始,一篇题为《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被奸女子被判有罪》的“新闻”出现在浙江某 网站论坛,帖子以新闻惯有的格式进行发布,开头冠以“本网洛阳3月26日”,以导语的方式讲述法院判决结果 ,接着讲述事件过程,辩护律师说法,文末还煞有介事地打个小括号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可谓 以假乱真。
洛阳“两院”发声明称网帖系杜撰
换句话说,假新闻本身并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信息的自由流通有其天然的净化功能,注定它会被纠正,何况古 人也早有“谣言止于智者”的论断,而要真正杜绝类似的假新闻,靠简单报案跨省抓发帖人,只是在头痛医头脚痛 医脚,增加“民怨”,釜底抽薪之道则是需要为政者多多施行善政,不断完善司法制度,如果每出现一条假新闻, 被映射的当事方能对号入座,检点自身言行,则不啻是一次改进工作的契机。
起因:一条网友恶搞的假新闻帖子
评论分析:假新闻背后有着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