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这些建筑中往往大量使用塑料、 化纤、泡沫等材料进行内部装修,
Louis Vuitton,一旦发生火灾,室内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可燃家具、衣物和其他可燃物品等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 ,对人体危害很大,易使人窒息、中毒乃至死亡。根据近年来的火灾统计说明,在火灾中死亡的人数中,由于烟气 熏死的约占50%~70%,而且被火烧死的人当中多数也是先中毒窒息晕倒后被火烧死的。而附着在这些建筑里 的公共聚集的娱乐场所,人员密集,电气负荷大,可燃材料使用多,一旦发生火灾燃烧时产生了大量的烟气,使能 见度大大降低,以至辨不清疏散方向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建筑的防排烟设施在火灾中为安全疏散和消 防扑救创造了有利条件,又控制了火势的蔓延扩大。因此,设置防排烟设施十分重要。为了使已设计和安装的防排 烟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人根据公共娱乐场所的结构特点和火灾特点,就防排 烟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需要设置防排烟设施的公共娱乐场所
我国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对公共娱乐场所防排烟设施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从建筑类型上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A条指出,公共娱乐场所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一层或四层以及四层以上 时,应设置防排烟设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5A条指出,公共娱乐场所当必须设置在高层 民用建筑的地下一层或四层以及四层以上时,应设置防排烟设施。
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6.1.2和6.1.4条指出,人防工程内公共娱乐场所 应设置机械排烟或自然排烟设施。
二、防烟分区的划分和送风排烟量的确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4.2条规定机械排烟风机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负担一个防烟分区排 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m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m3/h计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120 m3/h计算,送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且必须小于排烟量,使着火房间处于负压,送风的速度规范规定 为小于7m/s,送风速度过大会破坏着火房间内烟气和空气分层,使空间下部的空气和烟气混合,威胁到滞留人员的安全。由 此可见,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与防烟分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规范又明确,设置防排烟设施的公共娱乐场所一个 厅、室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00 m2,远远符合一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超过500 m2的要求,这样计算排烟量时必须根据公共娱乐场所的实际情况,既不能把排烟量计算小、达不到实际排烟效果 ,又不能把排烟量计算过大、增加排烟风机设备造价。就多层建筑和人防工程而言,如果仅为一个厅、室,就可以 单独计算排烟量;如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厅、室,最好把几个厅、室叠加计算,但最大面积不得超过防烟分区50 0 m2。
三、排烟方式的选择
排烟方式分为自然排烟、机械加压送风防烟和机械排烟。
自然排烟是在自然力的作用下,使室内外空气对流进行排烟,主要利用可开启的外窗或利用阳台、凹廊进行排 烟的方式。这种方式经济、简单、易操作,不使用动力以及专用设备,平时兼作换气使用,火灾时不受断电影响。 在规范非强制性要求某种排烟方式下可以优先考虑,如以下情况:(1)设在地下建筑疏散走道或四层及四层以上 多层民用建筑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疏散长度在40m以内的走道或其他需要排烟的房间。(2)设在一类建筑和建 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疏散长度在60m以内的走道或其他需要排烟的房间。(3)建筑 高度32m以下的二类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疏散走道或其他需要排烟的房间。(4)人防工程中面积 小于50 m2的房间;总长度小于20m的疏散走道。但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有效开口部位面积,保证多层和高层建 筑内公共娱乐场所走道、房间有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该房间、走道地面面积的2%,人防工程内公共娱乐场所自 然排烟口的总面积大于该防烟分区面积的2%。同时,自然排烟方式排烟口受风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较大,一旦受 到风压作用,烟气很难排出,特别是建筑低层区,火灾时如果排烟口方向与风向相反,引起烟气在建筑物内扩散, 出现房间、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前室聚集烟气现象,严重影响人员的疏散,设计时要加以考虑。
机械防烟是通过风机加压送风,使楼梯间和前室或合用前室保持正压,从而阻止烟气的侵入,保证人员安全疏 散与避难。主要用于高层民用建筑的封闭避难层、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等部位,虽 然防烟效果显著,可靠性和稳定性高。但具有设计计算比较复杂、设备复杂、投资高等缺点。而设在高层民用建筑 内的公共娱乐场所经常与建筑内其他场所共同使用楼梯间,没有单独的疏散楼梯,甚至有的高层建筑具备完整的机 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因此,没有必要考虑在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内设计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否则,会增加 了系统的复杂性,提高了工程投资,维护管理也不方便。
机械排烟是利用排烟风机强行将烟气抽走,从而降低被保护区的烟气浓度,它由挡烟壁(活动或固定式挡烟壁 )、排烟口(或带有排烟阀的排烟口)、防火排烟阀门、排烟道、排烟风机和排烟出口组成。这种排烟方式可以弥 补自然排烟方式的不足,对于排出疏散走道、起火房间的烟气有着显著的效果。因此,相对于公共娱乐场所极其适 用,同时,机械排烟方式分为局部排烟和集中两种方式,局部排烟是在每个需要排烟的部位设置独立的排烟风机直 接进行排烟;集中排烟是将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区,在每个区内设置排烟机,通过排烟风道排烟。
四、机械排烟设置部位的确定和送排烟口的确定
(一)机械排烟设置部位的选择
多层民用建筑: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有直接 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走道。
高层民用建筑:(1)设在一类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下列部位:长度超过 20m且无直接天然采光或固定窗的内走道;虽有直接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面积超过 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房间;地下室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 m2或一个房间的面积超过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设有窗井等采用可开窗自然排烟措施的房间除外)。(2)设置自然排 烟不能满足的建筑高度32m以下的二类建筑或地下室内公共娱乐场所疏散走道或其他需要排烟的房 间时。
人民防空工程:电影院放映间、舞台等;疏散总长度大于20m的走道;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 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二)送排烟口尺寸和布置位置
排烟口的尺寸和布置位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排烟的效果。由于烟气层浮在房间的上部,因此排烟口应设在顶棚 平面上或离顶棚较近的高度。过低会吸入室内下部的空气,使排烟量减少。排烟口的流速不宜过大,否则会卷吸大 量的空气,降低排烟的效果,排烟口的流速不宜大于10m/s,对于大面积的房间,可分散布置多个排烟口。排烟口离房间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0m,过大距离的排烟 ,会吸不到远处的烟气,排烟口的位置不宜太靠近疏散出口。在排烟通道中,条缝形排烟口对整个排烟口都是有效 的,而矩形排烟口则不容易排掉通道两则的烟气。通常排烟口的最小面积一般不小于0.04 m2。在设置排烟口的时候,注意应使排烟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
许多公共娱乐场所都是将排烟口送风口布置在吊顶上,送风排烟多采用联动控制。其送风口设在顶部中心,排 烟口设在顶部靠墙。 防排烟送风系统启动时,新鲜空气从中间送风口向下流,排烟口周围的空气向排烟口流动。这种设计方法存在很大 的缺陷,不能有效的排除火灾烟气。如果没有排烟送风系统,火灾烟气在浮力的作用下向上升起,遇到楼板改为水 平扩散。当烟气被冷却到一定温度,向下流动。烟气流动路线和送风系统产生的气流路线相反,火灾烟气会蔓延整 个空间。排烟口宜布置在防烟分区的居中位置,离疏散出口两米以上。
对有多个防烟分区可采取通过控制送风支管上阀门只向同一防火分区中未探测到火灾的防烟分区送风,排烟口 则仍在排烟防火阀的控制下动作。
五、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系统合用
在公共娱乐场所设置机械排烟方式时必须考虑建筑的实际情况。就设在多层建筑和人防工程内的公共娱乐场所 ,为了确保场所内良好空气环境,平时都设有通风系统,设有排风管道设施,最好采用局部机械排烟方式。设计时 应将通风空调系统按排烟系统的要求去设计,将通风排风风管和消防排烟风管合二为一,就必须确保风管的防火性 能既符合排烟风道要求,又要具有承担排烟量的能力,同时,按着排风和排烟规定,计算出实际通风排风量和排烟 量,然后以排烟量为单位,确定排烟风机数量。注意烟气不能通过空调器、过滤器,排烟口应设有防火阀(作用温 度≤280度)和遥控自动切换的排烟阀。钢制风管的壁厚要符合排烟管道要求,一般不小于1.5mm。并且风 管的保温材料包括胶粘剂必须采用不燃烧材料。同时,把排烟自动装置与公共娱乐场所的自动报警设备联动,不必 设置单独的消防电源等设备,
Nike Zoom Kobe,降低了整体自动系统的工程造价。平时排烟风机和排烟风口运转,作为通风系统的排风使用,火灾时,通过消防 控制中心切换为消防排烟状态,及时将烟气排除。就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在防排烟设计时,可以将公 共娱乐场所划分为独立区域,采用集中排烟方式,通过高层建筑设置的排烟风道排烟。
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安全设计中最为重要的是防排烟设计问题,在公共娱乐场所防排烟系统设计中,应首先考虑 的是建筑物类型、结构和火灾发展的过程,这些问题直接影响防火、防烟分区划分,挡烟垂壁的设置,管道布置等 重要问题,需要结合建筑物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防排烟系统设计方案
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以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 用。因为该车库建筑面积达7000多平方米,所以应该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1、防火分区
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为了防止火势蔓延扩大,需要将火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扑灭,尽量减轻火灾造成 的损失。在建筑设计中,利用各种防火分隔设施,将建筑物的平面和空间分成若干分区,即防火分区。《高层民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1类建筑,2类建筑和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分别为1500m2, 1000 m2和500 m2;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面积可增加一倍。
2、防烟分区
为了将烟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利用防烟隔断将一个防火分区划分成划分成多个小区,称为防烟分区。防烟 分区是对防火分区的细分,防烟分区作用是有效的控制火灾产生的烟气流动,它无法防止火灾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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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及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要求划分防烟分 区。不设排烟设施的房间(包括地下室)和走道,不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可通过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 出不小于0.5M的梁来划分。挡烟垂壁是用不燃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动挡烟设施 。活动挡烟垂壁在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他控制设备的作用,能自动下垂。一般每个防烟分区采用独立的排烟系 统或垂直排烟道进行排烟。如果防烟分区的面积过小,会使排烟系统或垂直烟道数量增多,提高系统和建筑造价; 如果防烟分区面积过大,使高温的烟气波及面积加大,受灾面积增加,不利于安全疏散和扑救。因此每个防烟分区 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500 m2,且不应该跨越防火分区。根据该建筑面积划分,每层可分为7720.7/500=15个防烟分区。其划分草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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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区按平面图上防火墙划分。
防烟通风设计
设置楼梯间防烟加压系统的目的在于保持疏散通路安全无烟,特别是防烟楼梯间及前室,
Air Jordan。在设计中给楼梯间加压送风,使得楼梯间的压力大于或等于前室的压力,前室的压力又大于走道的压力,并且在 着火层的人员打开通往前室及楼梯间的防火门时,在门洞断面
上保持足够大的气流速度,以便能有效地阻止烟气进入前室或楼梯间,保证人员通往安全通路进 行输送。 3、排烟通风设计
机械排烟就是使用风机进行强制排烟。它由挡烟壁,排烟口,防火排烟阀门,排烟风机或烟排出口组成。为了 确保系统在火灾时能有效地工作,设计时应对系统的划分、分区的确定,排烟口的位置、风道设计等进行认真的考 虑。下面将排烟系统的要点分述如下:
(1)排烟方式 机械排烟可分为局部排烟和集中排烟两种。局部排烟方式是在每个房间内设置风机直接进行排烟;集中排烟方式是 将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区,在每个区内设置排烟风机,通过风道排出各房间的烟气。
(2)机械排烟的排烟量 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按建筑防烟分区面积进行计算,而建筑这庭的机械排烟量则按中庭体积进行计 算。
对于系统负担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M时,不划分防烟分区的房间排烟时,机械排烟量应按每m 2不小于60m3/h计算,且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当系统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面积每m2不小于120 m3/h计算(对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仍然按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m3/h计算)
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车库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
(3)机械排烟系统的补风 机械排烟设计应考虑补风的途径。当补风通路阻力不大于50Pa时,
Lebron Shoes,可自然补风;当补风通路空气阻力大于50Pa时,应该设置火灾时可以转换成补风的机械送风系统或单独的机 械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4)械排烟系统的布置 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每个防烟分区必须设置排烟口,排烟口 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物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M。
在水平方向上,排烟口宜设置于防烟分区的居中位置。排烟口与疏散出口的水平距离应在2M以上,排烟口至 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
当机械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时,可采用变速风机或并联风机;当排风量与排烟量相差较大时,应分别设 置风机,火灾时能自动切换。
(5)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 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与加压送风系统的要求相同。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口风速不宜大于10m/s。
九、防排烟系统设备选型及防火阀的设置
1、送风口(排烟口)
送风口种类很多,但其功能基本相同。采用最多的是活动百叶风口。活动百叶风口外形示意图及 电源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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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烟防火阀与防烟防火阀
(1)排烟防火阀 由阀体和操作机构组成,用于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和排烟风机的吸入口,平时处于常闭状态,发生火灾时,自动或手 动开启,进行排烟,当排烟温度达280℃时,温度熔断器动作,再将阀门关闭,隔断气流。防火调 节阀FFH-2(FVD)FFH-7(FVD)
适用:防火调节阀通常安装在空调系统的风管上,平时常开,发生火灾时,熔断器动作使阀门关闭,阀门叶片 可在0°~90°内五档调节。
性能:温度70℃时,熔断器动作,阀门关闭。手动关闭,手动复位。手动改变叶片开启角度。关闭后发出电 讯号。
(2)防烟防火阀 防烟防火阀一般有两类:一种为矩形,一种为圆形,其内部由阀体和操作装置组成。用于有防烟防火要求的通风、 空调系统的风管上,平时处于开启状态,当火灾时,通过探测器向消防中心发出信号,接通阀门上DC24V电源 或温度熔断阀们关闭,或人工将阀们关闭,切断火焰和烟气沿管道蔓延的通道。防烟防火调节阀FF H-3(SFVD)FFH-8(SFVD)
适用:安装在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发生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70℃时关闭 ,起隔烟阻火作用,阀门叶片可在0°~90°内五档调节。
性能:手动复位方式。手动改变叶片开启角度,电讯号DC24V(通过烟感、温感反馈到控制中心)使阀门 关闭。关闭后发出电讯号。温度熔断器更换方便。阀门各部件均进行了防腐处理。
(3)防烟垂壁 由铅丝玻璃、铝合金、薄不锈钢板等配以电控装置组合而成,其外形如下图。挡烟垂壁下垂不小于50CM。用于 高层建筑防火分区的走道(包括地下建筑)和净高不超过6M的公共活动用房,起隔烟作用。
(4) 防火门 由防火门锁、手动及自动控制装置组成。
(5)活动安全门 平时关闭,发生火灾后可以通过自动或手动控制将门打开。
(6)排烟窗 由电磁线圈、弹簧锁等组成,平时关闭,并用排烟窗锁锁住。当火灾发生时可自动或手动将窗打开。
(7)帘门 设置在建筑物中防火分区通道口处,可形成门帘或防火分隔。当发生火灾时,可根据消防控制室、探测器的指令或 就地手动操作使卷帘门下降至一定位置,以达到人员紧急疏散、灾区隔烟、隔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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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设备消声、隔振措施及环境保护
为了减少风道系统及送风口、回风口的气流噪声,最重要的是合理选择风速。电机噪声主要有电磁噪声、机械 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三种噪声中以空气动力性噪声最大。而空调设备噪声包括风机噪声、压缩机运转噪声、电 机轴承噪声和电磁噪声。其中以风机噪声和压缩机噪声为主。
消声器是由吸声材料按不同的消声原理设计而成的构件,选用消声器时,除了考虑消声量外,还要从其他诸方 面进行比较和评价,如系统允许的阻力损失;安装位置和空间大小;造价高低;消声器的防火、防尘、防霉、防蛀 等性能。
消声器应设于风管系统中气流平稳的管段上。当管内气流速度小于8M/S时,消声器应设于接近通风机处的主管上;当风速大于8M/S时,宜分别设在各分支管上。
空气通过消声器的流速不宜超过以下数值:阻性消声器5~10M/S;共振型消声器5M/S;消声弯头6~8M/S
消声器主要用于降低空气动力噪声,对于通风机产生的振动而引起的噪声,则应采用
防振措施来解决。
十一、参考文献
《高层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方修睦等 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通风工程》王汉青 机械工业出版社
《实用通风空调风道计算法》 冯永芳 中国建工出版社
《空调通风与工程识图与施工》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
《通风除尘设备设计手册》胡传鼎 化学工业出版社
《民用建筑空调设计》 马最良等化学工业出版社
建筑防排烟设计体会
摘要:从应用技术角度出发,针对建筑消防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诸多环节予以探讨,提出了完善的建筑防排烟系 统所需的必要条件及设计注意要点。
关键词:建筑消防防排烟系统、设计要点、技术环节
建筑防排烟设计是现代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内容,在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中,不仅要注意防火设计, 更要注重防排烟设计,防烟就是将烟气控制在某一特定区域内,确保消防疏散通道不受烟气侵害,而排烟则是火灾 时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及时排除,防止烟气向防烟分区以外扩散,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可靠以及人员疏散所需时间。 烟气的控制、排放等是暖通设计专业的重点,同时也需要建筑及控制等相关专业工程有效的协调配合,笔者认为: 防排烟设计首先是一门不断得到研究和发展的消防科学技术,设计人员需要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充分理解和掌握国 家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经济合理地运用现代消防技术,全方位地完成此项工作,笔者就防排烟设计相关方面内容 ,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认识,提出一些想法建议,以供参考交流。
一、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概念的明确
防火分区按方向可分为垂直及水平防火分区两类,暖通消防设计应充分体现防火分隔这一基本的概念,在普通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中,防火阀的设置必然与防火分隔物如楼板、窗、门、卷帘等相对应一致,规范中涉及重要的或 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则须是防火单元,否则风管穿越隔墙,楼板处设防火阀就失去意义,事实上空调通风机房如 何合理设置防火阀的问题,目前存在一刀切现象,即凡是穿墙均设置防火阀,笔者认为在具体设计中有不少地方值 得探讨。
在排烟系统设置方面,原则上宜结合防火分区设置,事实上排烟系统管路穿越防火分区的情况往往不可避免, 比较常见的是多层排烟共用竖井,(穿越垂直防火分区),其防火分隔处理方法也较简便,排烟井壁耐火时限,排 烟防火阀的设置均可按规范执行,而排烟系统管路穿越水平防火分区的情况则显得相对复杂些,往往超大型地下车 库等区域会出现此类情况,排风排烟竖井在某些特定的防火分区内无法设置而出现排烟管路水平穿越一个甚至多个 防火分区的情况,较为妥善的作法是将排烟管道耐火时限提高为2小时,其支吊架系统亦作有效的防护,即将水平 排烟管道作有效防火分隔,缺点是造价较高,目前设计往往在排烟管路水平穿越防火隔墙处设置280℃常开排烟 防火阀,其理论基础是我们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大多仅限于单点火灾,不考虑两个以上防火分区同时着火的可能性 ,事实上该种情况出现的概率极低。
防烟分区较防火分区而言,在建筑消防设计中往往容易忽视,事实上,防烟分区是烟气控制的基础手段,是为 有利于建筑物内人员安全疏散和有组织排烟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主要依靠采用挡烟垂壁(帘),挡烟梁(墙)等形 式来实现,在具体防烟分区的划分,挡烟手段的确定在设计人员中存在误识,在以往的无吊顶的商(市)场、地下 车库排烟设计中设计人员往往习惯于将大于50㎜的梁作为挡烟措施,事实上这样的划分方法往往是不成立的,第 一未形成有效的烟气围挡,蓄烟空间,第二排烟口往往低于梁底,故与有效的烟气控制及排放相去甚远,注定该排 烟系统是不可靠的,排烟口须设于有效蓄烟高度内,这是排烟理论的基本点。设计应设置固定挡烟垂壁,其下端高 度至少与排烟管底部齐平。
挡烟垂壁应采用非燃材料制作,如钢板,夹丝玻璃、钢化玻璃等固定挡烟板或活动的挡烟垂壁(帘),当建筑 物净空较低时,宜采用活动式挡烟垂壁(帘)。有一点值得注意,普通玻璃一遇高温膨胀,由于受框架限制而炸裂 ,在人员集中场所易造成人身安全事实,同时也使防烟分区失效,这是严格禁止的。
活动挡烟垂壁(帘)应由感烟控测器控制,或与排烟口联动,或受消控中心控制,同时应能就地手控,挡烟垂 壁落下时,其下端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1.8m,当吊顶为非燃材料时,挡烟垂壁紧贴吊顶便可,而吊顶为格栅吊 顶时,则挡烟垂壁应穿过吊顶面并紧贴非燃烧体楼板或顶板,此外由规范理解,净空大于6 m的房间,不考虑采用防烟分区的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防烟分区的划定由暖通专业完成,而具体施工要求须由建筑设计图纸体现,同时自控专业亦应 予以配套,此点往往出现设计脱节情况,故建议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划分均需在各相关专业图纸上 均予以描述。
二、排烟设施的设置 建筑排烟方式分为机械排烟方式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
在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自然排烟方式的观点似乎已被确立,事实上真正意义上的自然排烟方案其经济性及 可靠性有很多时候值得商榷。目前建筑消防设计中应根据相关规范设定范围,确定排烟方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并予以落实:
1、自然排烟主要靠烟气的浮力,火灾时如喷淋系统动作将降低烟温而使烟气排放能力受限,这对人员较为密 集面能而言较为不利,条件许可时,宜采用机械排烟。
2、排烟窗如处于迎风面,易形成烟气倒灌,无法实现预定方案,为改善这种情况,目前幕墙工艺可采用下弦 窗或平移窗,尤其是平移窗,当开启时形成窗外挡烟板,即在挡烟板与窗口间形成负压,便于烟气排向室外,应该 说平移窗是种较先进可靠的方式,不影响建筑立面造型、采光,但缺点是成本较高。
3、高层建筑由于热压作用,存在上、下层之间的压力差,一般中和面在建筑高度一半附近,故室内防火分区 ,防烟分区须妥善考虑,否则冬季工况,建筑底部开窗排烟,同样易出现烟气倒灌现象。
4、当火灾房间温度很高,烟气中含有大量未燃烧的气体,当烟气自然排出时会形成火焰,可能导致火势向上 蔓延,这就对建筑防火分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自然排烟的烟气是靠外墙上可开启外窗直排室外,需要一定的有效开窗面积,目前开窗面积的计算国家有 关规范中无定量分析的方法(针对不同窗型),可参考《上海市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的计算方 法。
6、自然排烟窗高度的确定问题,首先应明确排烟窗高度应高于蓄烟高度,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一般说来在 房间一半高度以上设排烟窗,而进风方式则应具体分析,一般大空间场所应在房间下半部开设进风窗或机械补风, 开窗面积约为排烟窗面积的1.3~1.5倍。
开窗方式一般有手动、电动、气动三种,此外《高规》允许紧急状态时打碎玻璃的办法进行排烟(其可行性, 有效性值得商榷),设计和业主单位可根据经济条件确定,一般地说电动控制较可靠,也较为常见。但相应成本也 较高。
7、目前消防设计中,出现同一防火分区内,不同防烟分区采用不同排烟方案(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的情况 ,这显然是不可靠的,相互之间的影响容易使自然排烟失效,烟气倒灌的现象较易发生,应杜绝此类 作法。
8、无论自然排烟或是机械排烟,其终极目标是利用人员疏散,减少有毒烟气和高热对人员的侵害,当烟气带 火状态出现时,烟温超过280℃,排烟系统工作即告结束,排烟防火阀关闭,排烟风机停止,同样,自然排烟窗 也需自动关闭,这样方可避免拔风助燃,加剧火灾强度的问题的发生。
9、无论自然排烟或是机械排烟,自然排烟窗或机械排烟口烟控实际有效距离的观念必须得到加强,人员在烟 气中安全行走距离的限制也决定了防烟分区的长度应与之相适应。建议结合建筑特征控制在40~6 0M内。
10、中庭防火排烟设计始终是消防设计的重点之一,而我国目前尚没有一套较科学、系统的法规来管理中庭 烟气控制系统的设计。近几年来性能化设计技术的引入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思路,目前对于中庭的烟气控制的方法是 配设排烟系统,同时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限制建筑结构以及堆放在中庭地面的可燃材料数量以减少烟气产生。 需要时设置挡烟垂壁或防烟卷帘,
Radii Shoes,阻止烟气侵入相邻空间和疏散通道。允许烟气在人员疏散时充满中庭上部空间。应保证烟气填充时间足以使人员 安全撤离火场。采用上层排烟系统以保持烟层高于疏散人员,直到全部人员安全疏散,有关实验也同时证明了排烟 系统的设置能有效减少烟层界面下降的速率。
概括起来,中庭烟气控制手段包括:用防烟分隔构件将中庭与周围建筑隔开,以防止火灾产生的烟气和热流通 过中庭扩散;中庭设置顶部集中排烟系统及底部有效的自然或机械补风系统,使烟层界面保持在安全疏散高度的要 求;在中庭四周各层房间设置排烟系统。
诸多资料表明,采用换气次数法确定排烟系统的排烟量这一设计方法不合理。对于大空间,计算的排烟量过大 ,而对于中等小体积空间其值偏小。
一刀切12M烟气分层高度的确定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烟控手段的合理化选择,但至少在烟气控制及有效 排放方面提供了较为可靠的基本数据,例如目前数十米高的封闭式中庭的排烟设计问题,笔者认为不能死板地采用 中庭顶部排烟方式,而是灵活地将中庭排烟口设于12M高度左右,同时将排烟口下3M上12M范围内(烟气层 厚度约15M,可根据火灾强度适当调整)将中庭与周边相邻区域有效防烟隔离,避免烟气侵入其他区域(如周边 回廊等)。
是否选择自然排烟还要考虑当地的室外设计温度、风的条件和建筑形式(如有无储烟仓、自然排烟口的面积、 高度等)。
火灾强度及烟层控制高度对中庭烟控系统有重要的影响。由于实际中庭火灾的复杂性目前国内有大量的基础研 究工作要做,如火灾本质上是非稳态过程,。而火灾面积和放热量的确定则又是相当复杂的问题,简单分类划定往 往易走回处方式设计的老路。目前中庭建筑烟气控制系统设计方法,特别有关着火时排烟系统的设计计算,其适用 范围和可靠性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希望在大空间结构烟气流动规律研究的基础上,最后总结出较为简便的预测计算 公式及计算程序,并将这些内容体现在未来的消防设计规范中。
三、防烟设施的设置
建筑防烟方式分为机械加压送风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尽管《高规》允许并部分提倡(高层住宅等 )疏散楼梯间及前室采用自然排烟防烟,而允许烟气引入安全保护区域,在安全可靠性方面无疑逊色于机械加压送 风,故条件允许时,建议尽量不采用此方式。
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加压送风系统是常见的防烟手段,送风量的确定为关键要素,目前计算方法由于对设计工况 条件作了大量的简化忽略了诸多影响因素,不能因建筑条件的差异而具体分析,所有的计算方法均假设在送风情况 下楼梯间及前室的防火门处于一定的开门状态,回避了防火门变化的开门工况对加压送风系统的影响(防烟楼梯压 力分布的不均匀性;开门时扑出门洞风速的要求和闭门时前室压差控制的不平衡性等),不对系统非假定工况进行 分析研究,注定了目前计算方法的粗糙和不完善,事实上,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加压送风系统的客观特性决定了它计 算分析的复杂性,尽快确立完善的建筑区域烟气控制模型,将对加压送风系统的研究设计有着重大的 意义。
风量范围表简单的套用其副作用很大,设计须重视以下几点:
1、设置防火门或电梯口的数量和面积对漏风量或送风量的影响。设置的洞口越多、面积越大,其加压空间的 漏风量也越大,加压区域难以保证规范要求的正压值,这样只有通过加大送风量来实现。须计算得出 正确数值。
2、由于开门时扑出门洞风速的要求和闭门时前室压差控制的不平衡,设计应完善泄压装置的设置,解决正压 值的控制问题。
3、系统运行方式的选择有待优化,目前常见的着火时开启着火层及邻近楼层前室送风口的作法没有多大的实 际意义,邻近楼层既然没着火,就没有防烟的必要,设计基本考虑单点火灾状况,笔者倾向仅开启着火层前室送风 口,这样系统的分析设计将容易实现简单经济可靠。
4、送风管道横截面、材质和送风口的大小对风速的影响。规范对不同材质的管道有不同的要求。在设计审核 过程中应对风速和横截面积进行校核,已确定其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同时应注意加压送风口具体设置位置不应防 火门开启而被遮挡,影响实际送风量。
四、小结
防排烟设计是建筑消防设计中较复杂的环节,也是建筑生命安全系统的重点,目前防排烟系统的研究在不断地 深入,作为设计审核人员在充分掌握理解规范要求的同时,也应了解目前防排烟技术的发展情况,针对具体工程应 仔细分析其客观特性,检查规范符合性和设计细节诸多容易出现偏差或遗漏的问题,实现建筑消防立足自救,安全 可靠的设计目的。
防排烟和通风空调等条款的一些建议
对《高规》防排烟和通风空调等若干条款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摘要] 通过对《高规》防排和通风空调等条款的理解、分析,提出一些看法,并建议对《高规》若干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 。
[关键词] 高规 防排烟和通风空调条款 看法 建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 GB50045- 95) 自一九九五年施行以来,经97 年、99 年、2001 年三次局部修订,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起了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然而在执行《高规》过程中也出现若干值 得商榷的问题,本文就几年来高层民用建筑设计的实践和施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遇到的问题,对《高 规》防排烟和通风空调等若干条款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1 建筑分类
《高规》第3. 0. 1 条根据高层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将高层建筑分为一类、二类。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 改革开改的深入发展,外资台资独资的引进,有的开发商为了节省在高层建筑防火设备上的投资,要求设计人员尽 可能将高层建筑划入二类建筑。尤其是对本条未列出的高层建筑,设计人员更难以说服开发商必须遵循“预防为主 ,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如某公司在市内的办公楼,建筑高度超过24m ,建筑装修标准高、设VRV 空调系统、底层设产品展示厅、顶层设会议室(将来可改为多功能会议室) ,开发商要求按普通办公楼二类高层建筑设计。又如某商住楼,建筑高度50m ,底下三层商场的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 且设集中空调系统,
Timberland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与四川泰,住宅部分每户三室(或四室) 一厅一厨双厕双阳台、建筑装修标准高、预留安装空调设备的位置和孔洞,开发商要求按二类商住楼进行设计。很 明显前者因建筑标准高,建筑功能用途多,火灾危险性大,应属重要的办公楼,按一类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后 者因商场的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 ,住宅每层的面积虽没有超过1500m2 但建筑装修标准高有自备空调设备,应按一类商住楼进行防火设计。然而因《高规》对重要的办公楼、普通的办公 楼,高级住宅、普通住宅等没有更严格、更明确、定量上的界定,很难说服开发商将上述的办公楼、商业住楼按一 类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
随着我国加入WTO ,外资台资独资的引进,会有更多高档次的办公楼、住宅楼等高层建筑兴建,迫切要求《高规》对高级住宅、普通 住宅,高级旅馆、普通旅馆,高级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与普通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有更严格、更明 确、更详细、定量上的条文规定,以更好判定高层建筑类别,进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2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高规》第4. 1. 2 条“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高层建筑或裙房内时,其锅炉的总蒸发量不 应超过6. 000t/h,且单台锅炉发量不应超过2. 000t/h”该条文中二次用了“蒸发量”,所以条文中锅炉应为蒸汽锅炉。该条条文说明三次用了“蒸发量”,所以条文 说明中锅炉也应为蒸汽锅炉。然而该条条文说明中确写“ 根据劳动部新颁发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定》的要求”,为什么编者要用《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定》对 蒸汽锅炉房的设计部位作规定。
热水锅炉在使用、管理、安全性、节能等方面军都比蒸汽锅炉好,当必须在高层建筑吕或裙房内布置锅炉时, 应优先推荐使用热水锅炉。建议在《高规》中增加使用热水锅炉的条款。
3 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在高层建筑设计时,防火和防烟分区的划分是极其重要的。防火区的划分,既要从限制火势蔓延、减少损失方 面考虑,又要顾及到便于平时使用管理,以节省投资。《高规》第5. 1. 1 条规定“高层建筑内采用的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高规》第5. 1. 3 条规定“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 ?”。由以上两条可知防火墙用于划分防火区区和进行防火分隔,然而《高规》没有对防火分隔作明确的定义,没 有规定什么况下应设防火分隔。《高规》第5.1.1~5.1.4 条条文说明指出国外规范规定高层建筑每隔一定距离设一道防火墙。防火分区、防火分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 防火分区内可以有若干个防火分隔,一个防火分隔就不一定是一个防火分区。防火墙、隔墙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高层建筑中前者要求耐火极限不低于3. 00h 的不燃烧体,后者要求耐火极限没那么高的不燃烧体。
由于《高规》对防火分隔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施工图审查时,出现了对防火分区、防火 分隔的不同理解。这涉及到防火设备的布置、选型及投资。有的设计人员认为有防火墙就是防火分区,如高层建筑 的地下室设备用房(发电机房、储油间、高低变配电房、水泵房、冷冻机房等) 之间的隔墙是防火墙、是防火分隔。如果把每一个设区内设独立的送排风系统会使设计变的十分复杂。建议《高规 》增加有关防火分隔的条款。
4 防烟分区和挡烟垂壁
《高规》第5. 1. 6 条“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 00m 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 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高 规》第8.4. 5 条机械排烟时“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如文献[2][3]所述在施行这两条时,尤其是大面积房间排烟时,会遇到以下问题: ①把梁高大于0. 50m的梁视为挡烟垂壁,自然地将房间划分成许多小的防烟分区,结果按一个最大防烟分区每平方米不小于12 0m3h 计算的排烟量很小,而系统的排烟口却很多,使控制系统复杂; ②当梁高相同时,防烟分区之间的界线模糊; ③因《高规》第8.4. 5 条规定的是机械排烟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当自然排烟时其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应是多少? 笔者认为《高规》第5. 1. 6 条仅适用于走道和净高不超过6. 00m的房间,并不适用于大面积的商场、展览厅。建议《高规》增加关于大面积房间防烟分区的条文,并限定其 与单台排烟机最小排烟量相匹配的防烟分区的最小面积。
5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5. 1 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
《高规》没有规定自然排烟时防烟分区内的自然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由于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距最远 点的水平距离应为多少没有界定,使设计人员在执行《高规》时产生如下疑问: ①《高规》第8. 2. 2. 3 条“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 走道面积的2 %”和《高规》第8. 4. 1. 1 条“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 的二在高层建筑的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 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中内走道长度上限60m理由 是什么? ②《高规》第8. 1. 3. 1 条“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 的二类高层建筑长度超过20m 的内走道应设排烟设施”中限定内走道长度20m 的理由是什么? ③高层建筑内,有可开启外窗、大面积、大进深的地上房间,当进深超过多少时要设机械排烟设施? ④在特殊的情况下,如采用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的长条形内走道,当仅有一个尽端可开窗时是否可行?
《高规》第8. 1. 3 条文说明“据火灾实地观测,人在浓烟中低头掩鼻最大通行距离为20~30m”。很明显《高规》以人在浓烟中 低头掩鼻最大通行距离的下限值20m 判定高层建筑的内走道是否设排烟施施;以人在浓烟中低头掩鼻最大通行距离上限值的30m的二倍 :30m ×2 = 60m 判定高层建筑内有可开启外窗的内走道是否设机械排烟设施。如此,对同一个内走道问题以不同的上、下限值来界 限是否设排烟设施、机械排烟设施,是不合理的。
高层建筑内,有可开启外窗、大面积、大进深的地上房间,当进深超过多少时要设机械排烟设施 ? 在诸多文献中推荐不同的进深值。文献[4 ]推荐30m及20m ,文献[5][6]推荐30m ,文献[3]推荐60m。为什么会有这些让读者疑惑的不同进深值? 这是因为: ①不同作者采用了人在浓烟中最大通行距离不同的上、下限值; ②不同作者的进深概念不同,有的是对大进深地上房间的一个长边可开窗而言,有的是对大进深地上房间的二个长 边可开窗而言。
不难看出,上述所有问题都涉及到一个关键值: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只要这个数值定了 ,那么内走道长度上限的理由、当进深超过多少时大进深地上房间要设机械排烟设施、以及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的 长条形内走道仅有一个尽端可开窗时是否可行的问题都将得以解决。
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它涉及到人在浓烟中低头掩鼻最大通行距离是20m 还是30m。笔者认为这个数值要根据火灾时人员密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的完善程度、建筑材料中不 燃烧体和难燃烧体使用情况而定。由于以下理由: ①大多数火灾案例表明,人员死亡绝大部分都是由于吸入有毒烟气而窒息死亡的; ②高层建筑内商场、观众厅、多功能厅、餐厅、会议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公共场所人员密度高,以及这些 场所装饰后自然排烟条件很差; ③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同时我国的经济实力,现在允许在高层建筑设计中执行更严格的措施。因此 人在浓烟中低头掩鼻最大通行距离应采用20m。笔者建议在《高规》自然排烟一节中增加一条“自然排烟可开启 外窗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20m”。这样《高规》第8. 2. 2.3 条改成“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长度不超过4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 的2 %”。《高规》第8. 4. 1. 1 条改成“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 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 的内走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Ed Hardy。”
还应该指出, 《高规》第6. 1. 5 条中的安全疏散距离是根据人员在允许疏散时间内,通过走道迅速疏散,并以能透过烟雾看到安全出口或疏散标志 的距离;第6. 1. 7 条中的疏散距离是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这些距离保证火灾时,人员迅速疏散。这些距离与火 灾时人在浓烟中低头掩鼻走过20m距离,到外窗前开启或打碎外窗自然排烟是不同的。前者火灾时人员通过安全 出口撤离了,后者人员在浓烟中走过20m后还要开启或打碎外窗自然排烟,对后者应采用更严格的 措施。
5. 2 通风、空调机房
《高规》第5. 2. 7 条“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 的隔墙,1. 50h 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是不是所有的通风机、空调机都要设在机房内? 在施工图审查、建审时,有的审查人员对吊顶内吊装薄型空调柜机除了要求在出口处设防火阀外还要求设专用空调 机房,甚至有的审查人员讲吊顶内带风管的风机盘管也要设专用空调机房,这样对《高规》条款误解而过分的要求 不仅在经济上浪费而且给空调、建筑专业设计带来极大的困难。
同样对专用轴流式排烟风机是否一定要设在机房内,尤其是当地下室单个房间面积小于50m2 的设备用房内设不带风管的专用轴流式烟风机时,笔者认为可不设专用机房。 《高规》第5. 2. 7 条条文说明“本次局部修定时,考虑到通风、空调机房是通风、排烟管汇集的房间,也是火势蔓延的 重要部位,
Nike Kobe,为阻止通风、空调机房内外失火时,相互蔓延扩大”。专用轴流式排烟风机在280 ℃时能连续工作30mm ,其电机、叶片转动部分在风机的外壳内,当该轴流排烟风机不带风管时,不存在内外失火时相蔓延扩大题。可能 出现的问题是火灾时在280 ℃以上高温烟气中轴流排烟风机外壳变形,因此对有耐火极限不低于1. 50h 防火保护壳的专用轴流排烟风机可不设专用机房。
所以建议在《高规》第5. 2. 7 条中增加可不设专用通风机房、空调机房的情况,如:“在一个防火分区内的吊装薄型空调柜机、风机盘管可不设 专用空调机房”、“有耐火极限不低于1. 50h 防火保护壳的专用轴流排烟机可不设专用机房”。
5. 3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防烟楼梯间设置独立的防烟设施
《高规》第6. 2. 8“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 的隔墙与其它部分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 地上层不应共同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 00h 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并有明显标志”。
根据该条文和条文说明,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与其它部位是隔开的,所以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防烟楼梯 间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目前在许多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没有设置独立的防烟设施。建议在《高规 》机械防烟一节中增加一条“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防烟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防烟设施”。
5. 4 自然排烟窗
《高规》第8. 2. 4 条“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因是“宜设置”,目前在许多高层建筑地上人员密集公共场 所没有设专用的排烟窗,火灾时仍以人员开启或打碎外窗自然排烟为主。高层建筑内商场、观众厅、多功能厅、餐 厅、会议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等公共场所人员密度高,以及这些场所装饰后自然排烟条件很差,甚至有的货架 、装饰物把外窗都挡住了,不仅烟气难以通过火灾时人也难以到达窗前。因此建议在《高规》第8. 2. 4 条文中增加一款“排烟窗应有明显的标志且窗前0. 8m 的范围内不得有阻挡物”。
6 几点建议
现在国内诸多技术规范条文说明的篇幅比条文长, 《高规》也不例外。为了更好地理解、贯彻、执行《高规》条文规定,编者将规范修订过程中的调查研究、讨论、 国内外资料编成“修订说明”以《条文说明》公布。严格地说明条文说明与条文有同等的效力,然而 《高规》( GB50045 - 95) 经三次局部修改后使条文说明显的十分冗长,条文说明中个别内容还引起误解。笔者建议: ①增加(高规) 正文的篇幅,把条文说明中部分内容并入《高规》正文,把施行《高规》以来诸多意见和建议确认后引入《高规》 正文,使《高规》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如文献[7 ]建议“将规范正文中的表8. 3. 2. 1~4 和条文说明的表17 合而为一”等等。②为了提高《高规》的严肃性,建议取消现在的《条文说明》,把规范修订过程中的调查研究、 讨论、国内外资料等以文献或综合论述的文章作为附件放在《高规》的后面。③只有当《高规》施行过程中,遇到 争执或重大疑难问题时,由编者并通过权威机构公布与条文有同等效力的《条文产明(或条文解释) 》。④由以上几个理由建议重新修订《高规》,以满足我国加入WTO 后高层建筑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 95 2001 年版) 1
2 徐明. 工程设计中的防火及防排烟问题. 暖通空调,2002 ,32 (5) :34~36.
3 赵艳铃. 对大面积房间排烟系统设计的几点认识. 暖通空调,2002 ,32 (2) :46~48.
4 姜炳洲.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若干问题的探讨. 暖通空调,1995. 25 (3) :17~19.
5 殷平,沈群科. 商场用空调设备研究. 暖通空调,1996 ,26 (4) :50~54.
6 廖坚卫. 防排烟系统设计疑点的处理. 制冷,2002 ,21(1) :52~54.
7 肖兰生. 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排烟条款的理解与意见. 暖通空调,1999 ,29(5)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