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穆奕)彭某为了给儿子筹办一个体面的婚礼,盗窃了雇主家11万元现金。记者昨天获悉,虽然得到雇主的 谅解,彭某仍因涉嫌盗窃罪被大兴检察院提起公诉。
彭某今年43岁,2005年12月,她开始到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田某经营的养猪场干活。去年10月2 0日,她不经意中看见老板田某往屋顶通风口里放东西,感觉好奇。过了一两天,她趁没人的时候就到那间屋子里 想看看是什么东西,拿下来一看是两个纸盒装着的11捆钱,都是一百元面值的,看完以后又放回去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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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彭某想到,自己的儿子要结婚,家里必须给准备7万块钱筹办婚礼,而自己又肯定拿不出这 笔钱。
在这种心理作用下,她在10月30日、11月30日分两次从该纸盒中将11万元钱全部拿走 ,
dolce gabbana sunglasses,然后把钱藏在墙根下的土坑里。12月7日,田某发现钱没了便报警。随后彭某向老板主动承认了自己偷钱的事 ,并向民警指认了偷钱和藏钱的地点,还将所盗的11万元全部退还给了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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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告诉记者,事发后,老板田某明确表示谅解彭某,并书面建议司法机关不予追究其任何责任,但是彭某 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被害人的谅解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