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北京市消协公布30种蚊香产品比较试验结果,有25种样品所检项目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占总样 品数的83.3%,
盟特新产品;其中,四种蚊香虚标“成分” 严重误导消费者。比较试验结果表明,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完全无毒。专家为此提醒消费者节制使用蚊香类产品, 有婴幼儿或孕妇的家庭不应使用蚊香等杀虫剂。
■两种蚊香“时长”未达国标
国家标准中规定“连续燃点时间≥7小时,中途不得熄灭”。河北省蠡县冀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蚊敌 ”牌5双盘无烟黑蚊香样品,连续燃点时间明示为9小时,实测为5小时10分钟。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 “安速”牌净含量42毫升电热蚊香液样品,未到明示使用时间时药液耗尽,无法进行药效试验。该产品明示使用 时间720小时,实际使用672 小时药液就已耗尽,
盟特新产品批发,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加湿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