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李京华)今年36岁的张月波冒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长,以掌握内部信息投资股票有高额回报为诱饵 诈骗45万余元,日前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款2万元。
据法院介绍,张月波化名林歆冒充国家发改委规划处处长进行诈骗。2007年6月间,
cheapest polo shirts,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被害人刘女士结识了一名叫林歆的女子,当时林歆自称国家发改委规划处处长,后两人成了朋 友。同年10月,林歆自称其所在的“国家发改委”在很多项目报批中可以了解到内部信息,投资股市回报很高, 并且提出帮助刘女士进行股票投资。刘女士觉得林歆是“国家发改委”的处长,因此相信投资能获得很好回报,于 是就同意了。
直至2008年4月,刘女士向张月波的账户汇入45万余元。期间,刘女士也曾问林歆投资哪支股票,但林 歆以保密为由没有告诉刘女士。2008年5月以后,林歆以种种借口拖延返还投资收益。2009年3月,刘女 士向“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查询有无林歆此人,被告知根本没有林歆这个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庭审中,张月波表示确实从刘女士处取得45万余元,但其中的30余万元是借款,其余的钱款是帮助刘女士 投资,并且已经将投资款交给了一个名叫“崔永浩”的人。
据了解,张月波的男友称,在交往过程中张月波一直自称林歆,在“国家发改委”工作,任规划司规划二处副 处长。但从未见过张月波去“国家发改委”上班。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证实根据张月波所提供的“崔永浩”身份 信息以及住址,查无此人,而张月波提供的“崔永浩”的联系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法院审理认为,张月波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的钱财,数额特别巨大, 其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的所有权,触犯了刑律,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