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坚定遏制局部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告诉精力尽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看法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 10号文)精神,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稳定性住房价格职责。
<!-- adv_tag --> (一)住房问题关联到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切实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解决好人民干部的住房问题,是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我市必须坚持住房分配制度市场化改 革方向,实行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两手抓”针对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积极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和消费体制 ,解决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二)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全面懂得国发10号文等一系列政策精神内涵,提高思想认识 ,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市国土房管局要牵头抓紧制定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加强住房保障的工作责任 制和考核措施,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房地产税收和金融政策,坚决遏制分歧理住房需求。 (三)市国土房管局金融办要积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住房金融调控政策,支 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四)市国土房管局、金融办要根据市场动态和将来调控功效,在房价过快增加势头得不到遏制的情况下,研 究采取必定时代内限制购房套数等常设性措施,抑制投机性房需求。 (五)市地税局牵头,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政策,认真做好波及住房消费和房地产 收益调节的各项税收管理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 算帐和稽察。 三、多渠道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规模,调整供应结构和布局 (六)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规划局等部门,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规模。2010年全市10区计划出让商品 房用地5平方公里。 (七)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三旧”办、规划局、合理增加核心城区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进一步改善土地供应 布局。2010年计划出让位于中央城区的商品房用地约2平方公里。 (八)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规划局,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确 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进一步优化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结构。 (九)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快完善我市限价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和销售管理政策,立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模式,鼓 励和规范企业提供契合规划要求的自有存量土地用于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充散发挥限价商品住房对解决“夹心”阶 层住房需乞降调节房价作用;要采取措施加快在建未售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销售;要会同市“三旧”办、规 划局等部门,抓紧做好限价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工作。2010年计划储备供应限价商品住房用地40公顷以上,建 成后可供应限价商品住房约1万套。 四、规范商品住房开发建设,促进住房二、三级市场发展,增加有效供应。 (十)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规划局、城乡建设委等部门配合,全面清理已出让的住房建设用地,对其中已批 未建、已建未售的项目,合理制订动工,竣工和销售期限,束缚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开发建设和销售,加快形成商 品住房的实际供应。 (十一)市国土房管局、出租屋管理办要推动存量商品住房网上放盘、网上交易、构建平安、便捷、信息对称 的存量商品住房销售和租赁平台,促进存量商品住房资源流转,培养和强大住房二、三级市场,进一步构建平衡发 展、结构合理的住房一、二、三级市场。 (十二)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的行政许可,简化办事流程,缩短项目审批办理时间、市规划局、国 土房管局、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要加强连接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并联错作审批平台,提高行政服 务办事效力。 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十三)市国土房管局和市住房保障办要在2011年底前,根本完成2008年考察在册全市77177户 低收入住房难题家庭的住房保障任务,其中在2010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85%。 (十四)市国土房管局和市住房保障办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和支配建设用地,在2010年动工新建修筑面积3 00万平方米、4万套的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150万平方米、2、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租赁住房1 50万平方米、1.7万套。 市财政局要确保落实2010年12亿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市物价局要及时向市住房保障办提供价格政策领导,有效掌握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成本。 (十五)市住房保障办要继续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工作,2010年计划储备保障性住房用地3平方 公里。规范、勉励、引导、存量建设用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十六)市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要简化保障性住房的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确保 纳入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筹划的项目在年内动工建设,确保列入2010年储备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年内 完成选址、预审、报批、等前期工作。 (十七)市住房保障办就要放松完善廉租房保障政策,扩展廉租房保障规模,将廉租房保障收入线尺度年人均 可安排收入7680元以下提高到9600元以下。要进一步完善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和供应政策,要持续实施廉 租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基础上,出经济租赁住房政策,有效解决低收入“夹心层”住房艰苦,构建全方位 、多档次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六、加大力度完善城市周边区域公共服务配套,合理引导性住房消费。 (十八)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等部门,要保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完善配套、成片开发、加 快完善城市新区栖身小区和居住贮备用地的交通、教导、医疗、商业、供水、供电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引导市民 住房消费由中央城区向周边区域疏解。 七、加大市场监督力度,保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 (十九)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和市城乡建设委,要加快建立健全跨部门批后监督机制,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实 行情况的监管、市国土房管局要采取经济手段增大闲置、囤积土地的成本,严格按照《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置方法》 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严厉查处未依期限动工、竣工和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存在闲置土地,炒地等违法 、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关系企业通过土地市场新购买土地,及时通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炒地等违法、违规行 为。 (二十)市金融办和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加快建立健全与金融监管部门、商业银行、证券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 共享机制,及时控制房地产金融动态、积极帮助商业银行和证券监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 和贷后管理,以及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管理。 (二十一)市国土房管局、工商局、物价局、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要加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查 处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发布虚假广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在继承执行新建商品房预售款全额全 程监节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深刻推进存量商品房交易资金监控工作,拓展监控范畴,完善监督手腕,保证交易资金 保险。 (二十二)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物价局要加强商品住房价格和销售监管,开发企业应根据开发项目建设进度制订 商品住房预售计划,申办预售许可时应依法将预售方案送市国土房管局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应 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的价格,按照“一套房一标价”方式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对已销售房屋和每套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场所予以明确标示。 八、加强房地产市场分析,提醒市场风险,营造正面、积极的舆论导向。 (二十三)市国土房管局、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表露市场供 需情况及风险预警信息。 (二十四)市国土房管局要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信息公开力度、按期颁布土地供应、限价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 建设情况,稳定市场预期。 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引导居民住房理性 消费,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重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国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门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2010年 4月30日
一、进一步同一思维,进步意识。要求各地域、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迅速把思惟统一到国务院文件精神上来,从 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动身,充足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迫害性,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议安排,采取切实有 力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一是严格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关于首套及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要求,提出金融机构能够通过本市房屋交易权属体系 数据等认定第二套住房。二是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 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三是采取暂时性措施限定新购房套数。规定自本通知发 布之日起,暂定统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四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个人售房的纳税管理。对 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首次明确提出,个人售房在计征税款时,纳税人不能 提供原购房价款相关凭证和其他完全正确税费凭证的,税务部门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问相关信息材料,或者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肯定征收方式和应征税款。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调剂和完善相关措施,全面落实各项调控政策, 全力推进政策性住房建设,切实担当起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市监察部门要对市有关部门和 各区县政府落实本通知情况加强监视检查,对稳定房价、推动政策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固的, 要追究责任。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一是今年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互市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的70%,其中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50%以上。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落实到位。规定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政策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 土地出让合同。二是依法加快处理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部署用于普通住房建设。三是加强 对住宅项目的和谐服务,加快审批速度,促进住宅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和销售,增加有效供应。对加快建设销售和销 售、老实取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条件下优先供地。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确保完成2010年新开工建设和收购政策性住房13.6万套,占 全市住宅新开工套数50%以上,竣工政策性住房4.6万套的工作任务。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加快落实建 设规划,力争今年二季度实现供地,三季度全面开工。二是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向租售并 举改变。翻新方法,扩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收购规模。在合乎城市规划和土天时用规划的条件下,支持国有企业、 工业园区和社会单位利用闲置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激励群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划、应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公 共租赁住房。三是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过程“阳光工程”。加强保障性住房各环节监督管理,实行政策制订公开、建 设方案公开、土地供应公开、建设过程公开、资格审核公开、房源调配公开、资金应用公开、后期管理公开、违规 查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五、加强市场监管。一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加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进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供 给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余相干融资方便。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介入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 经营业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 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二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 管理。对获得预售允许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存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然全体销售房源,并严格按 照申报价钱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 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分力度,问题重大的要撤消经营资历,对存 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查究相关职员的责任。三是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屋宇租赁管理政策,规 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搭建房屋租赁信息平台,进一步标准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是2010年5月底前,市 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结合专项检讨。五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剖析和 监测,
tory burch wedges,做好政策宣扬解读工作,引诱居民住房感性消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良城镇居民寓居前提,加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连续健 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持重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联合我市实际,提 出以下意见。
一、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严格限度投机性购房
(一)履行更为严厉的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依据国务院通知精神,贸易银行可根据危险状态,以家庭( 包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暂停发放购置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二)严格制约各种名目标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对不能提供1年以受骗地征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实的 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三)落实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施展税收调节作用。严格履行青财源〔2010〕2号文件请求,对房 地产企业开发的个别商品房的计税毛利率由现行的15%调至20%;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非一般住宅(含别墅) 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现行的1%调至2%。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划定,当真做好土地增 值税的征收治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理和稽察。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应,加快各类住房建设
(四)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2010年,全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要比上年增长30%以上,供应总量 要到达1500公顷以上。其中,市区(市辖七区,下同)供应总量要达到500公顷以上。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 、拆迁安顿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要达到80公顷以上,限价商品住房用 地供给量要达到100公顷以上。做好2011-2013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大住房用地供应。
(五)合理调整住房用地供应结构。2010年,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套型建造 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规模,不低于各类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 总量的77%;今后3年不低于70%。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规模,不低于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 总量的20%。
(六)加快保障性住房和“两改” 项目建设。2010 年,市区新动工建设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其中廉租住房不少于3000套,经济实用住房不少于500 0套;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新启动“两改”项目18个,回迁“两改”名目12个,回迁居民 1.1万户。进一步加快进度,加鼎力度,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光,基础实现市区旧城区跟城中村改革义务 。
(七)采用促开工、促上市措施,加快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各有 关部门和区市政府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
三、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
(八)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建设规模,应根据需求断定并确保供应。适应市场需求,着力增加限价 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范围。商品住房要放量供应,重点加快中廉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建设。严格把持 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作为拆迁安置房源,确保增加市场有效供应。重大基本设施拆迁安置住房要提前做出打 算,提前落实房源,确保安置住房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九)完美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配建轨制。但凡规划为住宅的建设项目,
mbt shoes for sale,应按照规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其中,市区新增建设用地中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配建 比例不得低于20%(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得低于10%)。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准确领导住房消费
(十)加强土地利用和房屋销售监管,严格查处闲置土地和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 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商定的开工、竣工时间使用土地,严禁闲置土地。在建修建单体达到规划同意总层数三分之一 以上的,应该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之日起10日内,
coach online outlet,必需在“青岛网上房地产”和售房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闲置土地的,达到预售许可条 件未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和场合未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和价格,以及成心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 过签署虚伪合等同方式人为制作房源缓和等捂盘惜售的,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应会同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工 商、税务、物价、金融等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tods shop online。拒不整改的,依法严正查处,同时记入房地产信誉档案并予以曝光,暂停其商品房网上签约,暂停发放其相关项 目贷款,暂停其参与土地或项目招拍挂的资格以及与其相关项目的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直至取消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加强房地产开发成本监管,坚决打击各类虚形成本的不合法行为。
(十一)加强市场监控和信息宣布。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动态监控房地产市场走势,分析住 房供求构造变更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将土地供应、保障性住房和“两改”项目、住房预售信息、可 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规行为查处情形等向社会公开,引导构成公道的市场预期。严格规范各类房地产展销展现会 ,严禁媒体主办房地产展销活动,各类展销活动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十二)加强舆论引导和媒体监督。消息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鼎力宣传国度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我市 住房建设结果,以正确的舆论引导房地产市场预期,促进住房理性消费。新闻媒体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房 地产市场、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的舆论监督,对捣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造成有利 于房地产市场安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气氛。
五、明白目的义务,树立考察问责机制
(十三)建立考核问责机制。要全面落实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建破考核问责制度。 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保障性住房和“两 改”项目未按规定进度开发建设的,暂停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手续。
(十四)增强部分合作配合。各级发展改造、城乡建设、计划、领土资源房管、工商、税务、物价、金融 等有关部门,要依照支撑居民自住性花费、克制投契性购房、增添有效供应的准则,加大工作力度,敏捷举动,狠 抓落实。要即时发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理运动,接收大众投诉举报,实行部门联动,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 ,坚决打击囤积土地、变相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构本钱等守法违规行动。清算收回的闲置土地要用于保 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要对保障性住房和“两改”项目踊跃开明绿色通道,优先研讨、优先受理、优先审 批、优先建设,确保增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办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