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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825446729 2009年12月27日 20:46 阅读(loading...) 评论(0) 分类:个人日记
长江汛情的发展规律
长江是一条雨洪河流,洪水主要由暴雨形成,
belstaff online。洪水的发生时间和地区,与暴雨时空变化基本相应;洪水的大小,与降雨范围、强度以及暴雨的移动路径等密切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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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年份,流域内上游、中下游的雨期错开,减少了洪水遭遇的机会,不会形成中下游严重的洪水灾害。而在特殊 年份,如果上游洪水提前,或中下游洪水延后,上下游雨季重叠,干支流洪水相互遭遇,就可能形成量大、峰高的 流域性大洪水。由于长江流域大部分属于东亚季风气候区,降雨的发生、发展过程有很强的季节性,这对于分析长 江洪水的形成,有很强的指示作用。
每年3月~5月,太平洋副高北抬,副高边沿的降雨区开始越过南岭山脉,鄱阳湖水系的赣江和洞庭湖水系的湘江 上游首先开始出现强降雨,随着雨区的逐步发展和北抬,两湖水系以及长江上游乌江先后出现洪水,一般称之为“ 桃汛”。在此阶段,江河、湖泊水位开始上涨,成为长江汛情发展的起点。
6月中旬至7月上旬,长江流域进入梅雨期。在此期间,两湖水系、长江中游干流、长江下游均可能出现较大暴雨 洪水,长江中下游干流、两湖水位进入汛期第一波快速上涨期。如果梅雨期降雨集中、范围广,在此阶段即可能形 成长江大洪水。
7月底至8月,太平洋副高继续北抬西伸,长江中下游地区为副高控制,晴热少雨,梅雨期结束,主要降雨转移至 长江上游和汉江上游。由于上游占长江流域总洪水量近7成,上游洪水的大小将最终决定当年长江中下游洪水的大 小。
8月底或9月以后,太平洋副高东退南撤,北方冷空气入侵长江流域,可以形成锋面雨,当降雨强度较大时,四川 盆地和汉江上游便可能形成“秋汛”,但其洪水来量远不及主汛期。
长江洪水的类型及特点
《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对长江中下游平原区成灾大洪水,定性区分为两类:流域性洪水、区域性洪水 。由于流域防洪的关注重点主要是长江干流大洪水,对于一般性的中小洪水,并未纳入分类范围。考虑到分类的完 整性,对于虽然未形成长江干流较大洪水的局部性洪水,可以增列为需加警惕的洪水类型,即:长江洪水可定性划 分为3类,流域性洪水、区域性洪水、局部性洪水。
流域性洪水,由连续多场大范围暴雨形成,长江上游和中下游地区均发生洪水,上游和中下游洪水、干流和支流洪 水相互遭遇,形成长江中下游干流洪量大、洪峰高、洪水历时长的大洪水。其特点为:流域内多数支流普遍发生洪 水;干支流、上下游洪水发生遭遇;中下游干流洪水水位高、历时长。1954年、1998年即为典型的流域性 洪水。
区域性洪水,由较大范围暴雨形成,在长江干流部份河段或某些支流发生的洪水,
belstaff jackets outlet。其特点为:洪峰高、短时段洪量大、洪水过程历时较短。区域性洪水在长江上、中、下游均有可能发生。“81 .7”长江上游洪水、1995年和1996年长江中游洪水,均为典型的区域性洪水。
局部性洪水,是发生在流域支流、暴雨范围不大的局部或局地性洪水。由短历时、小范围特大暴雨引起的山洪以及 长江下游台风风暴潮洪水也可列入此类。其特点为:具有局地性、突发性;由于洪水范围较小、水量 不大,
belstaff leather,一般不致形成长江干流的较大洪水,其影响范围远小于区域性洪水。
洪水分类的指标体系
分类量化原则。长江流域幅员广阔,暴雨洪水频繁,区域性和局部性洪水几乎每年都有可能发生。由于一般性的中 小洪水较为频繁,且对防汛的全局性影响和威胁较小,对其进行分类认识的指示意义不大,因此,
belstaff outlet,分类体系的研究重点为“较大”的洪水。对于流域性洪水,分类指标的考察重点主要为干流洪水的整体状态;而 区域性洪水则应兼顾干流和支流洪水的态势,局部性洪水则主要以支流本身的洪水状态进行评判。
洪水分类体系体现以下原则:反映长江洪水的基本特点,有较强的分类指导性;切合长江洪水分类和称谓习惯,便 于公众理解;量化指标简单、直观,便于操作。
分类量化的体系结构。为反映流域内不同区域暴雨洪水及其组合情况,根据长江暴雨洪水特性,将全流域划分为3 个一级分区:长江上游区域、中游区域、下游区域;对较大的一级分区再细分为若干个二级分区(子 流域)。
根据流域分区,长江洪水采用多层分类体系进行分类。
对于流域性洪水,综合考虑3个一级分区的洪水状况和组合情况,主要研究发生在长江干流的“较大 洪水”。
对于区域性洪水,首先按一级分区划分为“上游洪水”、“中游洪水”和“下游洪水”;在一级分区的层次上还可 增加“上中游洪水”、“中下游洪水”两个跨区域的组合洪水类型,即:一级区域性洪水可划分为5种类型,长江 上游洪水、长江中游洪水、长江下游洪水、长江上中游洪水、长江中下游洪水。一级区域性洪水划分时,主要考虑 发生在上述5个一级区域内的较大洪水,考察重点为一级区域代表站(干流代表站)的洪水态势。由于一级分区面 积较大,当一级区域干流代表站洪水不大,而二级区域内某些支流发生较大洪水时,则可进行二层分类,并以发生 洪水的主要二级分区(子流域)的名称来命名。例如:长江上游嘉陵江洪水、中游洞庭湖洪水、汉江洪水等。二级 区域性洪水的研究重点,是二级区域代表站(主要一级支流)的洪水情势。
局地性洪水一般出现在个别河流上,可直接用“XX河洪水”称谓。对于山洪、泥石流,则可以直接用发生地的地 名来称谓。
在洪水分类体系中,干流和支流的量化因子各有侧重。选用原则为:支流以出口控制站洪峰流量作为量化因子。干 流,寸滩以上主要控制站以洪峰流量为主,以短时段洪量(7天~15天)为辅;宜昌以下各控制站以长时段洪量 (30天)为主,洪峰水位、高洪水位历时为辅。当一个对象站的各水文要素重现期不同时,以重现期最大的水文 要素为代表指标。
流域性洪水分类指标。流域性洪水的量化体系由反映支流洪水的普遍性、上游来水丰沛程度、上下游和干支流洪水 的遭遇程度3方面内容组成。流域性洪水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指标的要求:
一是支流洪水的普遍性。由反映长江洪水主要水源地的17条河流:金沙江(屏山)、岷江(高场)、沱江(富顺 )、嘉陵江(北碚)、乌江(武隆)、清江(长阳)、汉江(沙洋)、洞庭四水(湘潭、桃江、桃源、石门)、鄱 阳五河(外洲、李家渡、梅港、渡峰坑、虎山、万家埠)为代表,并采用各河流控制站年最大流量为统计对象。在 17条河流中,宜昌以上的上游地区共有5条、中下游有12条。量化指标为:上游、中下游各站最大洪峰流量大 于多年均值者均达到对应区域总数一半以上(即:上游不小于3条、中下游不小于7条)。
二是上游洪水的丰沛性,以宜昌站30天洪量为代表,量化指标为:宜昌站最大30天洪量重现期超 过5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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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干支流洪水的遭遇程度,以长江中下游干流主要站高水位的持续时间反映,量化指标为:螺山、汉口、大通站 高水位持续时间超过45天,高水位的标准分别为:31.50、26.30、14.50米(1996年以前警 戒水位)。
洪水量级指标。流域性洪水代表站以中下游主要防洪控制站螺山、汉口、大通站30天总入流洪量重现期的最大者 为洪水大小的评价指标(大于50年一遇为特大洪水)。
流域性洪水示例:普查1949年~2005年长江历年洪水资料,根据“普遍性”标准,在17条代表支流控制 站中,10站以上年最大流量超过均值的共有13年一遇,但其中上游在3站或以上、中下游在7站或以上者只有 6年一遇。具体年份为:1954年、1998年、1996年、1955年、1975年、1973年。根据洪 水丰沛性指标,宜昌30天洪量重现期超过5年一遇的为:1954年、1998年、1999年。根据洪水遭遇 程度指标,高水位历时满足要求的年份为:1954年、1998年。全部满足流域性洪水标准的只有1954年 、1998两年。1954年为流域性特大洪水,1998年为流域性大洪水。1970年支流来水达标条数多, 但上游只有2条,且宜昌30天来水重现期不足5年一遇,中下游几乎没有达到警戒水位,判断干流洪水量级的5 个代表站重现期均在5年一遇以下。1999年洪水宜昌站洪量重现期超过5年一遇,但支流普遍性(上游来水达 标仅1条)和高水历时不满足流域性洪水分类指标要求。
当各指标联合使用后,对于判断是否属于流域性洪水有较显著的区分性能。对于区域性洪水的判断,具有排他性, 凡不属于流域性的洪水,即属于区域性或局地性洪水。区域性、局地性洪水主要以区域代表站为分析对象,分类指 标相对简单,限于篇幅,不作介绍。
对洪水分类指标体系的认识
分析总结长江洪水的分类特征,拟定了洪水分类指标体系,并得出以下初步认识:
能否形成流域性大洪水的关键,是中下游梅雨期洪水和上游洪水是否发生遭遇。在正常情况下,长江洪水绝大多数 属于区域性或局部范围的洪水;只有当气象反常时,才能形成洪水的不利遭遇,从而发生流域性洪水。因此,通常 所指的流域性洪水,一般都是大洪水,不可能为一般洪水。
尽管长江干流洪水的量级很难以单一水文要素的重现期来准确表述,但拟定的从不同站选最大、同站不同要素重现 期中选最大的原则,只是供防汛期间参照使用,与规划设计部门的专业分析,应属不同层面的处理。
经对建国后历年洪水的普查,本次研拟的分类定量指标可基本满足洪水分类需求,能较明显地区分不同特征的洪水 年份,但尚需根据实践检验后逐步完善。
在防汛期间,对洪水的分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般来说,判断长江当年洪水的分类属性,需要在基本认定中下游 干流代表站出现或预计可能出现年最高洪水位之后,才能进行长时段洪量和高水位历时的估算,从而判断洪水类型 及洪水量级。当汛情进一步发展时,则需依据新的变化情况再作判断。
标签 洪水 长江 干流 中下游 区域性